小孩過失傷害…(無奈的家長)


0933 wrote:
狗本來就是會主動攻...(恕刪)


菸本來就會致癌的 真不懂為何一堆人愛吸

酒本來就會傷肝的 真不懂為何一堆人愛喝

說實話 狗咬人 比人殺人 的機率 低於 1000倍以上

另外 樓主的事件 我是認為 有任何證據 證明樓主的狗 撞到鄰居的小孩嗎

有錄影帶之類的嗎 沒有的話 樓主別客氣 態度硬起來

已經 給鄰居 道歉 並要賠償了 還在得寸進尺

要是我 先拿證據出來再說
對方提告說:他們的證據就是人證(他們家人)
現在的人養貓狗跟養小孩的照顧方式好像也差不多!
只剩下法律責任的差異了~~
養狗的不顧好狗,養小孩的不顧好小孩
出事了再來浪費社會資源。
兩個方向思考

一個是走法律

一個是走情

法律這部分,就讓他去提求償,讓他去告,粗估判斷是完全告不成的

對方對於法律的常識非常低落.......他就是只要錢而已,你可以完全不理會他們

另外他不爽你們很久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才會如此出手以及動作

文中提到,找誰來都一樣,是我的話,我是完全不會找誰來,因為根本浪費資源

要告就去告吧,就算對方告贏了,也拿不到多少銀兩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對方要告,也要拿的出證據才行

如果家人可以當證人,那難道你沒有家人嗎?

你也可以當證人阿,越想越好笑.......


情這部分,對於這樣態度的人家,換做是我,我只會連看都不看一眼,人生應把力氣放在更值得的東西上


話說,你家小朋友已經國一了,當下發生狀況,他應該要學會基本處理

並且回家後,對於事件的再次陳述,以及請求家人協助部分,都不像一個國一的孩子


這才是你該擔心的!!

鳥事天天在上演,日後孩子大了,卻無法應對事件的發生,這才是該注意的
我方是國一小孩,鄰居太太來興師問罪的時候,是小孩返家約20-30分鐘後。(小孩一回家把狗處理好就去洗澡)
我事後問過孩子…孩子說當下發生時,她聽到小孩哭,她轉頭看到小孩跌倒,小狗在旁邊(她比的距離差不多有50公分),姑且不論是否是小狗………她說當下馬上跟小孩媽媽道歉,(小孩媽媽對我小孩回罵“馬的”兩字………這我不追究,因我也有孩子,當下急了可能脫口而出),之後道歉完…鄰居太太沒說什麼,我小孩以為沒事,所以到家後就洗澡去了。
是事後,鄰居太太來…我跟爸爸才知道。我當下也沒問對錯,就先道歉,小孩洗完澡問她,她說有這件事(她以為沒事了),老公又帶小孩又去道歉,並表明如有疑慮…我們先行就醫。鄰居太太當下就跟我先生說要賠償…………
整件事,我小孩相當自責…還在鄰居太太面前哭…一直到現在她知道事情越來越嚴重,她也相當自責~~~~
把所有跟對方的對話錄音

對他們不利的網頁截圖或直接存檔

打死不要認錯(承認)狗有撞到小孩(無法舉證)

教你的小孩打死都要說沒看到或不知道(死不承認)(法官對小孩供詞的"第一時間直覺反應"很採信)

假如孩子不敢說謊你就教他狂說不知道沒看到就好

精巧一點的小孩可以教他哭然後狂說根本就沒有那個阿姨亂講(絕招)

請注意:我並沒有教你們說謊或誣陷...事實是根本沒有任一個大人看到或影像錄到

最關鍵的當事人一個是小孩一個是幼兒一個是狗

唯一的大人是恐嚇事實明確的受害者家人

證據力與可信度誰都沒有比誰強

而且重點是根本也沒啥大礙

照對方的行為看來

你告他告贏的機會還高很多(公然侮辱)(恐嚇)

而且狗一般是咬傷比較鐵證

撞倒人屬於間接性除非有關鍵影像

否則你打死不認對方應該沒轍

可提出幼兒平常也很容易自己跌倒的論點

緊咬對方沒有證據

我相信你們應該是願意負責的好人

但是面對這種人

講道理講道義你就輸了
因為你家的狗當時是放任狀態,你小孩也馬上道歉
狗狗離對方的小孩也很近,就當作確實撞到吧
你問對方和解金要多少?能接受就陪
不接受就委婉的說金額太高請第三方公證人定奪吧!
這對13歲小孩也是種精神壓力
建議先別理那戶人家
將自己小孩建立好信心及輔導
第一時間已道歉---已經有負起責任
對方應該也覺得沒事就放你小孩回來

再來就是大人的問題了

FB上的不堪字眼別再讓小孩看到!
利害關係者,負舉證責任

上面也有人講了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沒辦法證明就是輸

你可以擺爛也可以跟她互告
也可以拿點小錢慰問一下就算了
樓主放太軟了,不咬妳們家一口都可惜

既然對方沒意願私了,就走法律讓證據說話,真的被判到底,這種過失傷害也不過就易科罰金,不用讓對方獅子大開口

與對方互動的過程要收集證據,照您文章中雙方處事的差異,法官看過的人也不少,自然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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