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yc4388 wrote:
我曾經被橫移推倒在...(恕刪)

...怎麼大家經驗都這麼豐富...
我的車上有註明壞人嗎???
很少發生這樣的事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怎麼大家經驗...(恕刪)

因為大家都不想聽到 "你已經死了" ....
神祕知識學會的成員們,有時會想要體驗塵世間的樂趣,而他們從不愁無人雇用。
喇叭熊 wrote:
我的想法和你不同,只...(恕刪)


用心觀察用側柱停車的機車。雖然二個車輪是在停車格裡面。但多半會影響旁邊二側機車進出。

為什麼?

因為傾斜關係,把手會影響左側、排氣管會影響右側。

至少台北市跟新北市是這樣,如果其他縣市停車格尺寸是大加的我就不清楚了。
bakafish wrote:
情況好像不一樣吧
照你說的,在超跑保桿裝電擊裝置會電到無辜路人
而小偷爬上圍牆是有心之舉,你不爬怎麼會去刺到
那麼搬移他人機車也是有心之舉啊,圖釘是藏在車尾把手下
你不去擅自搬移他人機車怎麼會去刺到,又不是外殼其他地方,你走過去沒注意就會被劃到
這個案例裡,被刺傷的人也是擅自移動他人車輛而遭刺傷
抱歉我前面用字不夠精確
我前面說的違法,不是要討論藏圖釘還是放玻璃碎片這件事
我指的是此案例中警方說的傷害罪
應該要這樣說,在機車上藏圖釘而致人受傷,屬傷害罪
那麼在圍牆上放玻璃碎片而致人受傷,也屬傷害罪
在機車上藏圖釘預防人移車(或偷車),結果造成有心人受傷
台灣的法律,不論對象是否有心或有違法目的,你為了預防而弄傷他就犯了傷害罪
那麼同理,在圍牆上放玻璃碎片也是吧?
爬上圍牆,就算屬於擅自進入私人土地,也不代表你可以弄傷他,所以應該也是傷害罪
像你說的在保桿搞高壓電當然也是了



受教了~
原來小偷爬圍牆是為了把圍牆搬開好做其他事情,而不是要盜竊。

就好比機車扶手放圖釘是為了避免別人搬動車輛,而不是為了避免車被偷!
把動產和不動產放在一起說,至少也說正確的!
在道路行人會走動的區域蓋一公尺高度的圍牆,上面還放置任何危險裝置,這還沒涉及公共危險?


真的寶貝自己的車輛,就別停在人口密集處!

害怕和其他人距離過近,不是穿全身刺甲,而是避開顛峰時間坐車!

但~你們應該是比較認同隨身攜帶刀具保衛自身安全是正確行為吧!


那就該建議開放槍砲法!!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wenchih01 wrote:
用心觀察用側柱停車的機車。雖然二個車輪是在停車格裡面。但多半會影響旁邊二側機車進出。
為什麼?
因為傾斜關係,把手會影響左側、排氣管會影響右側。
至少台北市跟新北市是這樣,如果其他縣市停車格尺寸是大加的我就不清楚了。

如果是一個最小標準尺寸,長2公尺、寬1公尺機車停車格,就算機車用側柱停車,也不會有你說的問題
cinnamon coffee wrote:
如果是一個最小標準尺...(恕刪)


我人出國了。

等我回台灣拍照比對一下。看看我說的是否屬實。
刪...刪...刪...刪...刪...刪...刪...
所以軍營的圍牆刀網也是不合法的意思?
不是偷車不是亂移車為什麼要去動別人的車?
誰說了算?
這大部分都是發生在天龍國!!
六都以外幾乎沒這種情形!!
所以!!!!別從台北看天下了!!!!!!!
我採中立立場
他車停好好又沒違規
圖釘也是貼在車的內側
一般從旁邊過都不會有影響
車停那邊也沒移動
為何會有傷害罪??

那是否汽車停在停車格內
輪子剛好中釘
有個三寶踩上去綁鞋帶被劃傷
也算車主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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