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419 wrote:我比較推崇10人一組關一間,裡面就留一管海洛因和10把番刀,沒死的可以獨享!! 酒駕撞死人的我更推崇直接灌他一瓶高梁 然後放在撞擊測試車上做真人撞擊測試!! 老兄的做法小弟很喜歡~女警很可愛跑的有些慢各司其職~沒誰優誰劣能抓到老鼠都是好貓
瘦虫弱精 wrote:1.抓到吸毒者集中管理在獄中提供查緝到的毒品讓它們無限制吸食死了也不處理讓毒癮者一邊吸一邊看一邊聞 瘦虫弱精 wrote:2.這種車禍死亡(含三寶)應該力條法不論過失符合規定者應予免責權力而不守法者家屬應賠償事故守法者損失 瘦虫弱精 wrote:3.還有違反槍砲管制條例也是集中管理把查獲的槍炮彈藥無限制供應讓他們自相殘殺死了也不要處理遺體 瘦虫弱精 wrote:4.違反食安管理辦法、空汙、汙水等條例者比照1.3點辦理 叫牠們自己把有毒食品吃喝下去!瘦虫弱精 wrote:5.貪汙、圖利廠商、洗錢、詐騙抓到家產充公及驅逐出境及限制入境 牠的老婆女兒送到我家讓我嚴刑拷問!
毒品犯,當然要除罪化,現在監獄內犯人一半是毒品犯,每年還要花納稅人的錢養它們,應該成立大型毒品專門戒治所,類似大型醫院,吸毒強制勒戒一年,各項評估合格才能釋放,評估不過沒辦法救的,讓他在戒治所吸毒過量而死,也算對的起它了。還有太多無期徒刑的犯人,動不動關25年才可假釋也是拖垮財政,三犯重罪都不合目前潮流,殺人犯警察可當場擊斃,省去法律程序,重罪初犯一律10年,二犯20年一律不準假釋,三犯唯一死刑,販毒唯一死刑,不論重量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