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因為還有0.1%的機會。
然後可笑的是,很多男女還在用這種賭博方式!
通常會成功的,不外乎是早互相有意,
要不就是對方對我有意所以我開口就有,那開口當備胎也可。
你可以追求,你可以吸引,你可以落落大方,
但是不要把決定權完全交付予對方。
像是,
可以跟我交往嗎?
我們在一起好不好?
可以當我的女友嗎?
我是認真的,以結婚為前提,希望妳可以給我機會在一起。
etc....諸如此類的就不要說了。
除非,除非....你真的很帥,很風趣,有才華或是很有錢。
不要唯唯諾諾,要落落大方,慷慨但不要當盤子,
發放善意,用通訊軟體聊的話千萬不能太久,
就算對方在通訊上很好聊,也必須偶而...說
既然這麼投緣好聊,不如我去找妳。
用,line追求或是告白才沒誠意
最後,自然而然在一起,就是在一起,
告白這種無法律責任的口頭契約與允諾不需要。
追求兩三個月就是極限,如果對方明確表示反意,
那提早停手,如果有逐漸升溫,可以延長時限。
還有對方願意跟你曖昧,也好一陣子,吃過很多美食看過很多電影,
逛過很多地方,看了很多夜景,“結果你只有牽手”(參考隔壁樓)
這是對女方極大的褻瀆,該上壘就上,對方無意則不能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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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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