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achen wrote:那我們公司還算不錯,有依照勞基法規定前兩個小時乘以0.33之後每小時乘以0.67...(恕刪) 應該是前兩個小時乘以1.333-4小時乘以1.66(7)好像之後乘以兩倍(<<<< 這個我不確定)假日加班兩倍離開人事太久了真的忘記了
風之痕 wrote:台北要是有加班文化為...(恕刪) 沒發現台北有2段下班時間嗎?17:30是學生、公務員、銀行員等能正常上下班的再來21~22也會塞車,街上行人突然增多至於加了一堆班,超時工作,為何經濟卻沒成長?這問題很深奧,有待其他大大解答
SMALL-TOM wrote:加班...我公司裡面...(恕刪) 唉!!我們辦公室也有一個這樣的人...每天都在摸...每天都加班...重點是...隔天一定會不經意的跟別人說他做什麼事情做很晚...像今天...早上八點看到他拿了一些2、30張的資料在登記姓名(一張一個姓名,要公佈上面的名字)現在,還在拿著那些資料在key...但是很多人都稱讚他..做事用心...而且主管也認為他肯做,都會加班....唉!看來要多跟他學學...社會經驗還不夠...
台灣一直在喊產業升級要走向腦力密集產業(ex:創意,研發...)但公司老闆的做法還是以前勞力密集的方式以為加班延長工時能解決問題再這樣苦幹實幹下去,就算對工作有熱誠都磨到沒熱誠了.......頭腦也是要休息的,沒有休息時間好好思考,怎麼會有好創意,好方法?Google員工會比台灣人聰明嗎?工作時間有比台灣人多嗎?台灣老闆還是有著傳統觀念,公司不缺你一個,你不作一堆人搶著作.員工怎麼會對公司有向心力呢?這種想法才是致命傷啊.............
天空蘭 wrote:應該是前兩個小時乘以1.333-4小時乘以1.66(7)好像之後乘以兩倍(<<<< 這個我不確定)假日加班兩倍...(恕刪) 沒錯。但是,會以"底薪"來相乘;這可能就是樓主所計算出來反而比正常班的時薪低吧。假如我是樓主,我的順序會是:健康 > 責任感 > 成就感 > 薪資 >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