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品質確實比生命的長度重要,
只是問題在於當生命面臨危急時,
連醫生都不見得有辦法用2分法來判斷癒後的好壞,
醫學教育裡教的是機率,例如腦溢血,
醫學只告訴我們多大範圍的溢血有多少機率可能會產生怎樣的併發症,
但在醫學裡,nothing is impossible
所以面臨病況危急時,若有很明確的證據能證明生命的終止是必然,
或是治療結果勢必面臨重大殘疾或失能,
那我想做出停止不必要的醫療行為確實容易得多,
但若是非處於如此明確的醫療決策,例如急救後30%會變植物人,救不救?
或許感覺勝算很高,可以醫療介入,但要是機率提高到50 %?甚至更高,救不救 ?
醫療決策一向都是困難的,不只從生命的長度考量,還有更多是情感,宗教,社會價值...
個人行醫多年,面對如此生命的抉擇,仍難有把握做出一定做正確的決策
所以要用明確的律法來界定如此複雜的生命議題確有難度
唯一個人覺得若是疾病的病程經專業判斷已進入最末的過程,
基於人性尊嚴的尊重,應給予病患自主決定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