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飽睏睏飽呷 wrote:皮膚也算器官嗎? 皮膚是由細胞組成的...當然也是器官啊... 器官是動物體或植物體的由不同的細胞和組織構成的結構,用來完成某些特定功能,並與其他分擔共同功能的器官一起組成各個系統(動物體)或整個個體(植物體)。皮膚也稱為器官原因:1)皮膚是由不同的細胞和組織構成的結構2)有特定功能 e.g.調節體溫3)是神經系統的一部份 呷飽睏睏飽呷 wrote:人如果越肥胖,皮膚面積就越大,會成長的或許,選皮膚是正確的 現在的教科書"好像"是教肝藏欸...
sweekee wrote:不是養不起,這是國...(恕刪) 很多動物園都要養不起了.養熊貓是要向老共用租的.一年租金一隻好像要兩百萬美金然後他對吃的住的環境都一定的要求都要錢.台北是算對方統戰或善意也好是送的.租的生了小孩三四歲就要送回大陸.我們的生多少隻都是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