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作~~ wrote:之前高中的時候曾經高二偷打色情電話,害媽媽繳掉好像10萬塊吧,後來又補習請家教花掉很多錢,應該也是幾十萬的補習費,我高一補到高三,但是心態上一直都在玩,所以大學也沒考好。然後大學偷開老爸的車,把引擎搞到吃機油縮缸,車斗撞壞花了也大概7~8萬。然後還有跟老媽拿了一堆零用錢都被一些搞直銷的,茶莊,的幾千幾千這樣騙走,最後沒錢吃飯。暑假重補修一堆,也是幾萬幾萬的在花,算起來的話實在是欠爸媽太多了。爸媽真的很愛我,也花很多錢在我身上,我卻老是跟他們吵架,真是太不孝了。 原來振作的過往這麼精彩,看文章才發現這篇我有回過,怎麼完全沒印象,看來振作現在會這樣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屏東市明正國中八年級學生黃敬嘉有視力、聽力多重障礙,不過她沒有因此喪志,反而更努力向學,雖然身體上的障礙讓她在學習上比多數學生更辛苦,不過她熱愛閱讀,希望未來能當中醫幫助別人,黃敬嘉努力克服困難、積極向上,今年獲得總統教育獎肯定,是屏東縣唯一獲獎學生。Youtube:免費訂閱→https://www.youtube.com/ptnews2012IG :踴躍追蹤→https://instagram.com/ksptnews#一起來eye台灣 Youtube→:https://lihi1.cc/JasJi/Ksg#屏東新聞PTNews #掌握屏東地方脈動聯合新聞網視頻
說真的,文也沒多長。你的這些破事,我大多做過,真的也沒什麼。我還曾經流連職業賭場,要我媽拿五十萬元出來解決。三十五歲之前,我沒存什麼錢,總是月光族。三十六歲,結婚之後,買了房,生了小孩,買了車,有存款,等退休。現在四十八歲了,在父母眼中,我是讓他們放心的好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