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姆特 wrote:
記得20年前有篇新聞(恕刪)

是的,監獄裡面就是一個小社會,
當然也會分等級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沒坐過啊,
你在社會混這麼久,
難道都不會認識幾個三教九流的人或混過黑道的兄弟嗎?


你都沒有去查我的帳號,發文最近幾篇就是在談我認識的三教九流人物
吸毒犯,殺人犯,監獄管理員都有認識!
甚至我也認識變態的同性戀雙性戀!
見怪不怪了!

你覺得以前井口真理子命案,永和外國人分屍案
這種同樣是外國人死亡案件,有沒有比童軍繩簡單勒斃要驚悚呢?
這個案件我是用平常心看!
只是普通殺人案件!

就本國人來說, 新莊水泥埋屍案件女子幹的!那個也是很有記憶!

像這種童軍繩的,就像一般的殺人過失案件,法官本來就不會判死刑!
因為今天如果他家是有錢人還請得起王牌律師,可能無期還會變成有期刑度
信不信?因為供詞跟現場勒斃時間是否是在車上,還有測謊都是關鍵
我們台灣的法官通常判死刑非常小心,怕得罪國外人權團體
早就不是專制時代的政府了!

有種就破例引渡去馬來西亞受審阿!

專制時代,這個年輕人早就是死刑一個了!
民主時代,一個死刑加一個無期徒刑還可以等特赦或大赦逃過一死!
這個時代,只有判兩個死刑才是坐牢時,無望翻身等槍決排隊!
君子之蕉蛋如水 wrote:
是的,監獄裡面就是一(恕刪)


我還記得,民國73年還是76年有一起強姦女童案例
是蔣經國時代,那時候陸海空三軍刑法還沒廢除,都是直接走二審速決制

兩個阿兵哥,我記得一個17歲,一個好像19歲,就是放假離營帶頭去找女性下手
在民風保守的那個年代,他們就持藍波刀和童軍繩去挾持女童
然後輪姦了殺害棄屍,當年連警總都還在,專案成立破案,交由軍方還押軍事法庭
只有三台的年代,驚動總統要求策辦,那個年代,威權的總統一個口令
就是一審,兩個一兵二兵都是判死刑,然後二審回歸民情
主謀一兵判死刑,二兵改判無期徒刑,因為是強姦和協助棄屍加判兩年改判1年半

都已經過了30幾年,我還是記得!
但是陸海空法早已經廢除了!
所以沒有這種速戰速決的案件!

從犯案到槍決,全部時間不到半年(戒嚴時代+軍審),乾淨準確俐落!
現在民主時代早就做不到了!
法務部要槍決的犯人都等十幾年了
01白虎哥 wrote:
蔡總統都出來道歉了(恕刪)


白虎哥!
她道歉有捨摸用!
要土下坐

拿一把槍給她,由她朝強姦殺人犯眉心開槍
然後去法務部坐坐!

開口第一件事情就是,我殺人算犯法嗎?
能特赦我嗎?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你都沒有去查我的帳號(恕刪)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我還記得,民國73年...(恕刪)

我在講檯面下的潛規則,
你卻跟我說檯面上查得到的案件以及判刑輕重。

不然你去做雞,我去做鴨,我們來雞同鴨講好了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
Elizabeth chloe wrote:
太讓人憤怒了這一切‥...(恕刪)


這犯人該死是一定的

我重點放在報案辦案透明化

如果9月底積極偵辦

今天就不會失去一條寶貴的年輕生命

制度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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