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受害人的話我覺得都沒有立場去做任何事
雖然有些時候真的很想替司法教訓人
但是終究不是我們能干涉的
01白虎哥 wrote:
高雄林姓高職女學生遭(恕刪)


我覺得以牙還牙是對的

不然這樣犯罪的人感受不到被害人的痛苦
buzzbee wrote:
這個世界是黑白共治的。

有時候白道的法律無法制裁,
黑道的私刑就變成無助百姓申冤的卑微希望。

某位背後頗有惡勢力的友人說,一切都是有價碼的。
也聽過有人曾經只收費一塊錢,只因苦主太可憐。

兄弟最喜歡斷小王機柱的案子,
因為這種事情走法律緩不濟急,又很難給小王教訓。
斷了機柱的小王事後不敢報警,麻煩少很多。(恕刪)



黑道當正義俠客?想太多啦

殺小燈泡的王景玉呢?現在還不是活的爽爽

各重大刑案的兇手現在不是活的很好

所謂的私刑正義不過是帶者正義的假面具行暴利之實

除非你是蝙蝠俠!
政府有能力就沒有私刑教育,
但現在一堆私刑教育氾濫,
所以大家覺得政府是有能力還是無能!?
大家都刻意選擇遺忘的一件事情 : 那女孩為何會被揍

大部分的人不會吃飽沒事幹 去霸凌一個人

我想表達的是 可憐之人 必要可恨之處
說穿了就是兩邊跟本都在耍智障低能猴戲而已
尤其到處鼓吹私刑更是智障低能
因為
現在整個社會已經形成只准霸凌別人
不準別人霸凌我的心態
這點從學校都到外面都一樣

只是那些到處鼓吹私刑的就祈島不要被反收拾掉

因為館長就是最好的例子
真是兩種心情

雖然霸凌他人很可惡 但是動用私刑也是可惡

不知道這樣霸凌他人的人 會不會覺得已經得到教訓

還是會想找人 報仇..之類的
01白虎哥 wrote:
高雄林姓高職女學生遭(恕刪)


白虎哥!
雖然我讀了點書,懂得做人的道理,有了點年紀!
以為公民教育和社會教育就是法律跟法紀
但是....當人家怎摸胡亂的對待那名少女,那青年的母親也說自己的兒子是問題少年
那就讓年輕人自己去解決吧!

為何這樣說?
當一堆屁孩仗著未滿18,我犯法法官會初犯減刑
我可以胡作非為,或是被吸收當犯罪工具減免
那法律真的是一道有用的防線嘛?根本就不是阿!
只是補破網用的!

所以,以眼還眼,很合理啦!

雖然我住北部,但是大寮玫瑰園也被朋友帶路過去幾次
是個亂葬崗,山頂路的便道
那邊的住家很混亂,有很窮困的破房子,也有正常美麗的小社區
也有教會

總之,我有修行過,玫瑰園雖然取名美麗名稱
真的是亂葬崗,氣場很不好!
身體不好或是容易感應的人千萬不要黃昏後去
對自己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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