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鄉里親戚關係重所以 新屋入住會用互助方式慶祝上門吃一餐,附帶贊助金錢紅包,不過 現代的公寓大廈架構已經不興入厝請客紅包,大家都是貸款抵稅金。我以前的公司嚴禁收往來客戶供應商以及利用機會收上下屬財物。
抱歉我孤陋寡聞了,沒聽過僅是因為一同工作的關係就要給入厝紅包,至少我工作的地方沒有。這不是應該是親朋好友才要給的嗎?真要給大紅包,也應該是上司包給下屬,算是一種慰勞,哪有下屬給上司紅包的? 最多每個人出點小錢幾百塊,大家一起包一份意思意思當作全公司給他的。每個下屬包六千? 敢收的上司,我還真不知道他臉是怎麼放的。除非他被蒙蔽了,不知道是下屬給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