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 wrote:
名字最好不要取太生僻的
別人會念不出來
我老婆娘家一家改過好幾次名字(有的超過內政部規定次數,但找規定漏洞還是可以改)。我老婆第一次改的電腦打字挑不到字,自找麻煩,太麻煩了又改電腦找得到的同音字,電腦解決了,結果很多人念不出來或念錯(現在用的這個名,超拗口,我都叫原名)。
改名事情發生在訂婚後結婚前,結果婚紗相本和喜帖不同名,喜宴會場被朋友笑是否和不同人結婚。如果是婚後,我應該會反對,不過就算反對,應該還是會尊重老婆最終決定權,腦筋不要動到我頭上就好(岳母有開口,話沒講完我先回絕)。我老婆並沒有認同改名改運這種事,特別是工作上經常需要打名字,一堆證件、證書、論文啥的還要四處跑做更改,接受改名只是滿足他父母的心願。
名字改來改去,原本順遂的還是順遂,不順遂的也沒改變,庸人自擾。
余能輝 wrote:
有誰可以說說,姓名學...(恕刪)
基本上, 民國七十年以後的衍生的各種姓名學流派, 都是"屁", 為了賺錢, 無所不用其極的掰, 那些沒事要人改名者, 未來拔舌地獄應該都有份的!
傳統筆劃的姓名學, 唯一唯一可以參考的, 就是儘量所有筆劃都取好的數字合, 和五行勿相剋即可; 這樣只是擔保此人至少沒取到壞名字, 人至少平凡良善而已; 傳統筆劃的姓名學最準的地方就是取到壞筆劃, 比方女生有:21, 23, 33的筆劃和, 真的是很剋夫(33劃最惡), 老公都要特別良善和忍耐, 婚姻才能維持; 有些爸媽為了讓女兒會讀書, 事業成功, 名字卯起來用21,23, 完全不管以後女婿會不會受不了, 那是很自私的, 未來世, 自然必有報, 不會真的能占到什麼便宜的! (僅舉此一例給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