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到付款 能先開箱驗貨再付款嗎?

yapi1101 wrote:
為何說司機可能會要賠償? 因為總有不肖的廠商或收件人,將商品的瑕疵責任歸給司機。
所以,一般宅配業者都不太願意給收件人拆箱......(恕刪)

這麼說的話,就更要當場拆箱驗貨了喔。至少雙方有個見證。
否則,送貨的丟了就走,東西壤了,是收貨人自己弄壞的,缺東西是收貨人自己搞丟的。
貨品變磚頭也是收貨人自己變魔術導致的。
那收貨人幹嘛多付七八十塊的到付款的運費啊?呵呵...收貨人自己笨嘛!!^^
多可怕的世界!!!
其實沒那麼嚴重啦!
我網購了那麼久,收到的東西有問題,包括缺少附件,賣方也都有負責解決,並沒有不信任的問題。
連買茶葉,也都是開了一罐試喝,味道不對退貨,也沒遭質問。這也是網購可以流行的原因。
但網路的確也存在著詐騙事件。要減少這類事件,貨到付款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若是不能開箱看貨。
那麼防詐就破功了。
所謂拿錢辦事,宅配業者既然多拿了運費,給消費者看一下貨也是應該的。
如果,很難介定看貨和驗貨的界限,那就以時間來吧!例如貨到付款時收貨人可以看多久。
(基本上以打開貨運包裝,可以看到裡的東東為原則)。收貨人不論理由要退貨就退吧!
反正,如前面有一從業人所言,業者就只負責送貨,退貨一樣拿得到運費。業者沒差(反而多賺一次運費)
至於不論理由的退貨,本來消保法就允許七天內,不論理由可以退貨。賣方也沒差。
sunyearhuang wrote:
外包裝指的應該是貨運包裝吧。
如果裡面只是一塊磚頭,還能有正常機制退貨的可能嗎?
"內容物短少/不符/功能異常"確不屬於貨運業的問題。
但,貨到付款本來的設計就是在保障消者免於詐欺。
買方多付了貨到付款的錢,基本的要求,看一下東西,應該算是權利吧!?

貨到付款的設計是在於避免[先付了錢,卻沒收到貨]的問題。
至於[是不是你要的貨],那是另外的問題....
內容物不符(也許不是磚塊,是金塊),本來就是可以依照正常機制退貨。

不過,只要司機願意自負風險讓你拆,也OK啦。
只是大部分的司機通常不願意...(因為公司也不希望他們讓客戶拆箱~)
sunyearhuang wrote:
這麼說的話,就更要當場拆箱驗貨了喔。至少雙方有個見證。
否則,送貨的丟了就走,東西壤了,是收貨人自己弄壞的,缺東西是收貨人自己搞丟的。
貨品變磚頭也是收貨人自己變魔術導致的。
那收貨人幹嘛多付七八十塊的到付款的運費啊?呵呵...收貨人自己笨嘛!!^^
多可怕的世界!!!
其實沒那麼嚴重啦!
我網購了那麼久,收到的東西有問題,包括缺少附件,賣方也都有負責解決,並沒有不信任的問題。
連買茶葉,也都是開了一罐試喝,味道不對退貨,也沒遭質問。這也是網購可以流行的原因。
但網路的確也存在著詐騙事件。要減少這類事件,貨到付款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若是不能開箱看貨。
那麼防詐就破功了。
所謂拿錢辦事,宅配業者既然多拿了運費,給消費者看一下貨也是應該的。
如果,很難介定看貨和驗貨的界限,那就以時間來吧!例如貨到付款時收貨人可以看多久。
(基本上以打開貨運包裝,可以看到裡的東東為原則)。收貨人不論理由要退貨就退吧!
反正,如前面有一從業人所言,業者就只負責送貨,退貨一樣拿得到運費。業者沒差(反而多賺一次運費)
至於不論理由的退貨,本來消保法就允許七天內,不論理由可以退貨。賣方也沒差。

站在個人的立場,我贊同你的意見。
但,如果你有做過送貨司機,你就不會希望這樣...
思考一下...一般人一年能收到多少包裹,但,司機一年要經手多少包裹?
ufcyc wrote:

>大家也要考慮到貨運公司或郵局內部的規定.並非花錢的就是老大.
當然,但花錢買的是那種東西或服務,就應該得到東西或服務,是吧!?

>我是在郵局上班.一般若客人要開箱驗貨.我個人是都同意.但是前提是要先付款並完成簽收動作.
>才代表東西是你的了.否則未完成手續前東西仍屬於寄件人的.若有問題也不接受當場退貨.請你
>帶著原包裝及証件至郵局填寫切結書.並當你面重新封裝並請你再封口上簽名.完成手續受錢可當場拿回.
呵呵呵...很高興有宅配和郵正人員參與這個議題的討論,本人氣也消的差不多了。
怎麼辦手續不重要,重要的是當收到一塊磚頭時怎麼防止,還眼睜睜的看著辛苦錢流到詐騙者的口袋。

>若是回郵差走後才拆封發現東西不符要退貨.只要在錢匯給寄件人之前都可以辦理退貨
這有點模糊了,什麼叫"只要在錢匯給寄件人之前"?應該有個定好合理的緩衝時間,例如24小時之前郵局
會保留錢,不會匯給寄件人。這個緩衝時間也知會給收件人。但好像以前到現在都沒有這種訊息呢。
很久沒有使手郵局的貨到付款了,印象中好像也是當場拆開看是不是真的有東西吔。

>因為東西拆封若送貨員當場接受退貨.將來若是寄件人堅稱東西短少.而收件人也不認帳.
>那送貨員就要自己賠錢所以為什麼一定要到郵局辦理退貨的原因就在這裡.
世界若是這樣,地球會轉不動的^^
如你所說可以"帶著原包裝及証件至郵局填寫切結書.並當你面重新封裝並請你再封口上簽名"就可退錢,
這些事也都可以當場做。但這不是重點,只要有合理的方法避免或減少詐騙者得逞都可以。
但這方法應是要業者的制度化保障,不是送貨人員的私了。怎麼退錢不重要,但當場拆有一個好處是,雙方
都是一個見證,可以避免收貨人把音響放到房間聽,再拿一塊磚頭去郵局辦退款^@

>而郵局只是中間配送的媒介.並非賣家也不要再跟我們要發票了
呵呵呵...那可以要郵票嗎^^
這串討論這樣下來,看來貨到付款好像也沒什麼用,
只是又被多賺了郵寄費。
面交還是王道..................!!!
yapi1101 wrote:
站在個人的立場,我贊...(恕刪)


同意+1
而且司機也應該保護自己....
即使開箱驗貨,裡面的東西有短少或者其他原因,司機也沒辦法補給你
而賣家方面如果覺得東西短少有可能是你跟司機串通好要多拿一些.....
那司機真是很無辜
如果消費者拆封後,以各種理由刁難司機就是不付款收貨..
以公司規定規則來說
那這件貨品是不是應該就是司機自己來吸收呢???
消費者與賣家的交易,風險卻是由司機來承擔...
也好像不太對吧!

當然可以,否則我從日本訂個愛田由,拆開來變成恐龍妹那怎麼辦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ct-andy wrote:
貨到付款 能先開箱驗...(恕刪)

說清楚一些
宅配應該OK~水果常撞爛

反正你不給錢他也走不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yapi1101 wrote:
貨到付款的設計是在於避免[先付了錢,卻沒收到貨]的問題。
至於[是不是你要的貨],那是另外的問題....
內容物不符(也許不是磚塊,是金塊),本來就是可以依照正常機制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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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金塊,我相信一定可以依正常機制退貨會回貨款;
如果是磚塊,嘿嘿,我是不敢期望啦,但你可以試試^^
請問要買一台音隌,卻送來一塊磚塊,算是收到貨嗎?
我腦筋有點打結了...

如果宅配業者,像前面郵局的員工說的,可以有一套機制在合理的時間從宅配
業者手上退回所付的款項,誰都不會在乎當不當場開箱。
若是沒有這機制,也不淮開箱,我相信"貨到付款"就只會變成笑話。當大家都知道後,
(包括詐騙者也會利用)業務一定萎縮。現在沒有出現大問題,應該是大部份的人都和我一樣,
收到貨時立刻打開東西對不對。
lichai wrote:
跟據我實驗結果:郵局...(恕刪)

根據我的經驗郵局也不願意等你開箱完才付款,就算人正在郵局貨運部有攝影機照得到的地方,

我只能提心吊膽付四萬塊,然後在原地快點打開確認,希望如果不是我買的筆電可以馬上請它們作證,

不過電池還沒充電也無法開機測試,而且後來回家仔細檢查,發現規格不是賣家所述,幸好賣家願意讓我在支付來回運費的條件下退款,

現在買五千以上的東西會儘量想辦法面交,不然只能再玩心跳


貨到付款只能確認賣家有寄出包裝後疑的東西,並在有問題時方便找到對方打嘴炮,不至於像詐騙集團一樣肉包子打狗,但是遇到存心賴皮的賣家還是拿它沒辦法,就算賣家願意用透明包裝,不一定要用透明塑膠袋,紙箱也能開可視孔,怕灰塵或雜物就貼上透明膜,這樣還是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
國家三要素人民、土地與主權。連基本配備(王冠、城堡跟軍隊)都沒有的女王,簡直比想『叛亂』的山寨夫人還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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