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pi1101 wrote:
為何說司機可能會要賠償? 因為總有不肖的廠商或收件人,將商品的瑕疵責任歸給司機。
所以,一般宅配業者都不太願意給收件人拆箱......(恕刪)
這麼說的話,就更要當場拆箱驗貨了喔。至少雙方有個見證。
否則,送貨的丟了就走,東西壤了,是收貨人自己弄壞的,缺東西是收貨人自己搞丟的。
貨品變磚頭也是收貨人自己變魔術導致的。
那收貨人幹嘛多付七八十塊的到付款的運費啊?呵呵...收貨人自己笨嘛!!^^
多可怕的世界!!!
其實沒那麼嚴重啦!
我網購了那麼久,收到的東西有問題,包括缺少附件,賣方也都有負責解決,並沒有不信任的問題。
連買茶葉,也都是開了一罐試喝,味道不對退貨,也沒遭質問。這也是網購可以流行的原因。
但網路的確也存在著詐騙事件。要減少這類事件,貨到付款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但若是不能開箱看貨。
那麼防詐就破功了。
所謂拿錢辦事,宅配業者既然多拿了運費,給消費者看一下貨也是應該的。
如果,很難介定看貨和驗貨的界限,那就以時間來吧!例如貨到付款時收貨人可以看多久。
(基本上以打開貨運包裝,可以看到裡的東東為原則)。收貨人不論理由要退貨就退吧!
反正,如前面有一從業人所言,業者就只負責送貨,退貨一樣拿得到運費。業者沒差(反而多賺一次運費)
至於不論理由的退貨,本來消保法就允許七天內,不論理由可以退貨。賣方也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