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aipei wrote:
第一個層次,犯罪可能...(恕刪)

這好笑
法律
要是那麽強大能管好每一個人,報社、新聞記者等都可以收一收改行了

台灣之子聽過嗎?
什麽學校什麽系畢業?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那是古早的時候吧,現在不是這樣子,很多資源是被所謂的第三類人給把持著,第一類的根本不想管,他們只想要利用第三類的去幫他們做事情。

至於卡在中間的第二類人,可能要做夾心餅乾中間的餡,做到累死...
Elizabeth chloe
中間肉泥群最可憐,高稅負零補助[嘆氣]
其實我看不懂你的分類
你的分法是按造不造反指標嗎??

我只知道在台灣
誰乖誰吃土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Loompster wrote:
那是古早的時候吧,現在不是這樣子,很多東西是被所謂的第三類人給把持著,第一類的根本不想管,他們只想要利用第三類的去幫他們做事情。

第一類與第三類其實是同一群人,儒家早就說過「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意思是說法律是定給百姓遵守的,貴族無須遵守

樓主一直說台灣法治社會,但台灣法律多如牛毛,但是否要執行有很大彈性空間。比如欠稅,小老百姓欠稅,國家絕對不會放過;但如果是大老欠稅,很奇怪稅捐機關就一直不去收,等過了法律追溯期限就免除。以前孫道存被追稅,實在是因為行為太囂張被媒體報導,政府說要他坐牢,很快就吐錢出來,這麼好追的稅也不知為何要拖這麼久

執行彈性這麼大,依貴族平民又有極大差別,就是人治社會而非法治
你念過社會學嗎?
這是你自創的嗎?
我是一隻遊戲人間的毛毛蟲,耐心的等待變身的時機。
PainterJ wrote:
你念過社會學嗎?這是...(恕刪)


LDS也要念過書喔?
我目不識丁,抱歉。
Elizabeth chloe wrote:
其實我看不懂你的分類
你的分法是按造不造反指標嗎??


我純粹LDS而已。


說到造反,有意思,我想一下造反和階層的關係。
lawtaipei
文革與法國大革命的本質好像是不同的。
Lisa_Hsu
可能太敏感被移除,我講的可都是正規學術著作啊
Lisa_Hsu wrote:
第一類與第三類其實是同一群人,儒家早就說過「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意思是說法律是定給百姓遵守的,貴族無須遵守


那些糟粕的東西,就不用放在心上了。
看人要看優點,
這篇好像沒有討論儒家思想的優劣,純粹LDS而已。
如果要談儒家思想,也沒問題,
歡迎。
Lisa_Hsu
我沒談儒家思想,儒家只把貴族心聲實話說出來,你講的很多是貴族對平民洗腦的東西
lawtaipei
我真的沒想到我這麼貴族耶。[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大部分的人在談社會階層的時候,焦點都放在「依照社會經濟財富狀況的分類」,
所以很多鄉民都使用「下一階層」、「下雜」的用語。
然後進一步提到「管理」。
韋伯其實已經稍微修正了古典階層的概念
他認為在社會階層或社會分層(social stratification 或 class division)當中,身分團體是衡量社會階層的要素之一。
所以這樓LDS的時候,刻意避開經濟基礎的分類方式,
如果要按照經濟基礎的分類方式,
那應該把第一類人當中的奸商,第二類人當中的貪官汙吏,以及第三類人當中的黑金,拿出來放在一起。
這樣的觀察方式,或許可以滿足某些人的觀點。
總之,在與典籍對話的過程中,雖然是LDS,但我自己也獲益良多。
lawtaipei wrote:
對於不同生活經驗、價值觀念的人,「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都應該予以尊重。

如果法律直接歧視某些族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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