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釣到麥香魚 wrote:這一點很多人都不理解...(恕刪) 怎麼又只挑對自己有利的引言?走到哪裡都只有這招我猜猜下一步就是分身大作戰和親友團聲援對吧大哥啊01真的讓你這麼痛苦嗎?Yahoo真的讓你這麼難過嗎?那又何必呢?搞的自己像是被虐狂一樣一面罵、一面湊過來也真是怪到極點了
對啊 !叫你告你又不告!流程都跟你說了再跟你說一次吧去派出所做筆錄表明提出告訴 ,記得要拿報案三聯單這個案子是否可以起訴是由檢察官來判斷 , 不是由警察,案子移送到偵查隊, 他們會根據網路的ip找出犯罪嫌疑人真正的姓名住址等等資料,以公文通知犯罪嫌疑人來偵查隊做筆錄,之後案子會移送到地檢署 ,由檢察官當原告告那個人或是你要自訴自己找律師也可以,除了去警察局報警之外,也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 提出告訴按鈴之後 , 會有值日檢察官率同書記官開庭訊問依法制作筆錄承辦檢察官會指揮監督警察去調查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