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各位對偷竊、強盜、性侵贊成使用鞭刑嗎?

rolkilos wrote:
怎麼可以用鞭刑,萬一...(恕刪)



哇靠!這種事你也想的到~比小弟還狠,佩服佩服。
一堆又一堆的事~~
Dennis pan II wrote:
那不就跟我說的一樣~...(恕刪)


一下就死了!不好玩,罰你在想一個更有趣的。
一堆又一堆的事~~
不想一下死~
那就真的要用"腰斬"因為不會馬上死會看的到自己的上身跟下身分開
不然就是"凌遲"~給他來個千片!!!
我覺得性侵只要鞭他"下面"就好了...
不要鞭全身啦...
小弟是滿贊成的,這樣才有威嚇作用,使有犯罪意圖的人不敢造次!
但..........前提是..........司法一定要公正不阿;這樣才不會有誤判的情形出現!
可是依據目前台灣的法律制度來看........真的很難咧!
mikepanhu wrote:
這種身體刑實在很落後、不文明的感覺

那簡單呀

在大腦皮質層輸入電流
讓他有屁股被鞭刑的感覺
就好

絕對沒有身體刑
我們只動他的感覺部位
你問我會什麼?我想我什麼都不會!
wrote wrote wrote:
最怕到時候某些團體又出來捍衛人權
基本上那些廢物跟畜牲沒有2樣,所以不需要人權,全部抓去電宰,死一個少一個,不需要感到可惜

法律可不是拿來保護壞人的阿
一整串看了下來
絕大部份的人都贊成對性侵害犯用鞭刑和重刑
我也是贊成,光是想到自己的媽媽或姐妹或女朋友老婆如果被強暴了,就很難過
可是我們投票選出來的立委怎麼都沒有辦法依我們人民的感受來修訂法律
下面講一句有點不道德的話
也許要有幾個大官名人的女兒或老婆被性侵害,立委才會"突然"重視起這件事情,修訂重刑來罰性侵害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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