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關政治)法官誤判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應該包括"剪掉"吧

依法辦理
怎可能誤判呢

只要是人就會犯錯,包括法官…
我不懂那麼多的朋友在說司法如何如何

試問,今天你是法官,你只能依檢方與被告雙方提出的證據做出判決,請問你能自己從中生出新的事由嗎?我並不是十分了解司法流程,但我知道法官是依事證來做判別。
當然會有心證問題,我們不是美國,沒有陪審制度;也許美國好,值得我們學習的話,那我們應該拿起電話,告訴我們所以在的立委,請他們去連署修法。

批評是很容易,包括我自己也常常批評別人。但在批評當下,是否站的住腳,是否夠合理。
我們社會上需要能判別事情的對與錯,不論藍也好,綠也好;我們還是有個基本的主流價值存在。

我們常常被一群因個人目的而操弄,就事論事;讓一切都回歸到法治吧…
也許有人說司法是為當下的執政者服務,很好!下一屆我們就選另一黨來清算,這樣時間久了,慢慢的是不是會好一點,起碼有犯罪的逃的了一時,逃不了一世。當司法能慢慢獨立時,我們才能很更成熟的民主邁進,而非兩邊各說各話…
中間總是要有一個能讓雙方信服的仲裁者

但仲裁者不是神,是人…也許連神都會犯錯了,更何況是人
犯錯應該要有制度來檢討與懲處;但相對公正無私的,你會挺他嗎?

我們常常犯了小錯,包括我自己。第一個想的就是如何保護自己而非維護「制度」
當「制度」不受人尊重時總有潰堤的一天,這是我們想要的嗎?

我在T字路回闖紅燈,被波利士攔下來;我往回看,沒錯,我闖紅燈了,波利士在執法,也許路口設置有問題,但我並沒跟他說什麼,因為我確實闖了紅燈;也許路口設置出了問題,我應該向管理及立設單位反應,而非當下跟他爭吵這設置不良


也許我們都曾耳聞誰誰誰也有在污錢,很好!那就提出有力的證據到相關單位告發。而非透過不負責任的說,我聽說、我聽誰講…
當然承如上述,用講的比較輕鬆

如果網友那麼有抱負,想端正社會風氣,非常好!我真的期待有這種熱血的朋友加入警察、檢察官、法官…等職業,為我們美好的將來付出一份心力

我的能力不足以加入上面的職業,所以我選擇遵守遊戲規則,不輕易漫罵,會試著了解事件原始,在分享自己的想法…
czw55 wrote:
因法官誤判坐牢的話有『冤獄賠償法』
對法官的懲處就不了解了...(恕刪)

『冤獄賠償法』是國家賠給蒙受冤獄的人喔,並不是誤判的那個法官賠.
好像還沒聽過有哪個法官因為審判有瑕疵而被免職的.
rossipan wrote:
只要是人就會犯錯,包...(恕刪)


你講的沒錯
在我們同事上法院前
我也堅信此點
法官根據證據依法判決
但是
如果你能有機會上一次庭
不是你的案子,你可以旁聽別人的案件
這是被允許的
真的,你會對你的話有所修正
如果司法真有那麼理想
那為什麼有那麼多改革的聲音
因為台灣的司法
"人性"介入太多了
而且,社會不是喜歡把3個字掛嘴邊"情,理,法"
這樣的順序,你知道是什麼意思嗎?

最大的爭議在"自由心證"這部分
這在法庭上是被允許的
但出最多事也都在這環節

真的走一遭,而不是想當然爾
社會很多事不是課本那一套
國家賠償法
第 13 條

有審判或追訴職務之公務員,因執行職務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就其參與
審判或追訴案件犯職務上之罪,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適用本法規定。

要把法官入罪門檻很高,必須要終局判決 三審定讞
加上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通常打到三審定讞早就過十年以上,說不定法官早就退休了


officee wrote:
你講的沒錯在我們同事...(恕刪)


能PM你們個案的判決文的案號嗎?
去上一次法庭?家裡常常在開庭丫…

我並沒有否認部份司法人員是不適任的,但除了循制度救濟外,難道拿傢伙弊了他嗎?
「情、理、法」是什麼人造成的?當我們是弱勢那方時,都希望「情、理、法」
「法、理、情」是我們應該有的認知,但真能接受的人有多少?

我相信您的個案讓您很不能接受,我也不需要為法官的行為做辯別…但除了這個制度外,我們真的沒有其他的制度了,是應該修一修,但不論怎麼修,永遠不可能會讓全部的人都接受…
不用阿!

上次看某節目,光是冤獄賠償的錢,就已經好幾億元了。
法官常誤判吧

你只要在法庭上對他不禮貌 你就不用想會有無罪的一天

很多朋友都這樣被誤判
法官?
你們說的是哪一國的.
聽說台灣沒法官吧?
上級交辦滿門抄斬,辦的可快的勒.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 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能不能有個像日劇HERO中的久利生公平,出現幾個像樣的檢察官在台灣呀..........

也許這樣子就少了一些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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