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老爺 wrote:
dunkpan wr...(恕刪)

那我只會虛心認了~誰叫自己的小孩危害社會秩序~
若是警察當方面過當我會依適法途徑走~
但我不會一口咬定警察都是錯的~自己的兒女都是對的~
就像上次的新聞一樣~
maccc wrote:
配槍不敢用那幹麻配看...(恕刪)






你兒子女兒被射死的時候你再說這句比較有公信力
何不食肉糜現代版 wrote:
現在就有能力把人民打...(恕刪)

你看過美國警察對於遊行的處理方式的話.你應該會慶幸幸好是在台灣喔..
Jin靖 wrote:
哀你兒子女兒被射死的...(恕刪)


這個跟人本的禁止體罰教育一樣, 教出一些不負責任的下一代.

只有壞人或是意圖犯罪的人才害怕警察配槍.

難道是要保護壞人或是意圖犯罪的人?
funfun168 wrote:
好像有好處, 又同時...(恕刪)



學日本拉~~~~一般警員好像都沒配槍

日本算不錯的國家拉

我來亂的~~~~~~~~~~~~~~
魔神啊 wrote:
這個跟人本的禁止體罰...(恕刪)

請看#7
警察的防範動作可以是:

1.對空鳴槍.

2.射擊腿部.

槍枝有遠距離制伏歹徒的功能, 其他的防備武器大多是以短距離嚇阻歹徒.
葉老爺 wrote:
那你就保佑你兒子女兒...(恕刪)

說真的
如果我兒子膽敢出去滋事
被打死了我會拍手叫好
現在的父母親就是過與溺愛小孩
社會才會亂
警察不用配槍啦

其實要配槍的是法官,像是遇到飆車族的話,法官可以直接在現場宣判


要死要活當場判決

最好是一審二審三審的法官都在現場,這樣就不用有上訴機會了
閻魔あい wrote:
警察不用配槍啦其實要...(恕刪)


哈哈, 對岸會適合你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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