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pk wrote:收購消費券是違法的,...(恕刪) 請問什麼法?別忘了,當消費券越便利,就越等值於現金,越等值於現金,折扣問題就會越少。簡單的說,想買到打折的消費券?越來越不可能,因為政府要乘數效應,要乘數效應就得越方便,方便到現在巷子口麵攤都可以用了。想把自己的消費券有折扣賣出的人是有點問題的,因為你可能買到假的。
這個不用政府說吧!想收的還是會收..問題是收了之後不能自己去兌付,還是後要拿去買東西,這有什麼用,難道你要叫做生意沒有登記證的人把收進來的錢都拿去花掉嗎?不可能啦!收了以後還是要套現,最後套利的人還是出來,明明問題就是問題卻不願意去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