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如果要養狗請不要棄養牠!!!!!

所以囉
立法前最好也考慮一下
這些法條的合理性與執行的可行性
當然一廂情願的去推動的人 也真的是很
出發點是好的 這點我絕對認同
比如菸害防制法
當你把菸
改成寵物
你就可以看出
這些法條在某些部分的確是很不合邏輯又有點不近人情了
所以會大反彈 也就不意外了
回到寵物上來說好了
有些寵物主的態度
也會造成不養寵物的民眾
不是很正面的感受
這種衝突一多
我想"寵物防治法"上路的日子
也不遠啦
敗類+1

養狗就不要棄養!!

為了小孩子

健康會影響多大不會關起來就好嗎?

這種人最瞧不起
furious wrote:
大前天下班回到家,發...

剛下班拿了一些雞肉跟骨頭給牠吃.......(恕刪)


希望樓主拿給狗狗的不是雞或是豬的骨頭, 因為這兩種骨頭容易咬碎, 狗狗吞食的話, 會造成食道受傷. 請最好不要用骨頭來餵狗. 謝謝.
乾脆利一個寵物保護法好了.....讓要養寵物的人想清楚再決定!!

棄養的罰責訂清楚..不遵守相關規定的..這樣不就好了嗎?

不過立法諸公們可能沒空理這種小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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