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01 wrote:
恩 ...當初我沒下...(恕刪)
拍賣早就變質了,以前是真的很多人拿二手的出來玩拍賣
現在拍賣裡面主要是兩種人,一種是有工作兼差作拍賣,一種是專業賣家
通常第一種人就是最搞怪的人,條件最多,也最不喜歡被催,也不會儘速回覆
你遇到的就是這種的,他也有註明對於急性子的買家敬謝不敏,不是嗎?
所以樓主你既然心裡有數了,又一直盯著自己的出貨狀況,難免有後續的衝突。
你追蹤自己的貨物狀況本來就是合理的,只是你跟這位賣家的不會合而已。
加上這位賣家的確有兩個很明顯的疏失,也沒道歉,
因此最終互給壞評,應該是合理的結果。
只是我覺得你在給壞評的部份,講寄件日期是1/20以及咬住天數超過7天這段,會讓人覺得有點超過了
強調那兩個疏失,說明不是東西有到就好,賣家自己講過的話怎麼沒有負責,誠信在哪裡?
賣家收了錢卻沒有誠信在先,也沒有道歉,這樣怎麼讓買家不會擔心?
這樣才會讓人覺得賣家一點都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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