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胸10秒」的判決,看的懂人就看吧,不要再以訛傳訛。

kn4624 wrote:
這篇也沉得太快了吧…...(恕刪)




因為字體密密麻麻的....看久了很傷眼睛的

而且讀完還要了解還要一段時間....

太專業的東西.應該不太多的人會知道其中意思吧!

包括我也是...

我頭像的就可以摸~

不能碰只能摸
DiabloIII wrote:
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三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三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其期間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三年。



所以是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約莫十六萬,還得接受治療?

應該要放大判決新聞,警告色狼,不要有任何歹念。
shchain wrote:
乙○○對於女子以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治療,其期間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逾年。
恕刪)


有罪......

只是拖的真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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