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篇有商家紀錄她吃的東西,而且更多……一間商家表示,這名美少女大胃王曾三次光顧他們的吃到飽火鍋店,少女每次來的時候都刻意坐在隱密角落,然後開始大吃特吃,曾有一次店家作紀錄,發現她在兩個半小時內吃了11盤的豬、羊和雞肉盤,兩碗酸辣湯、兩碗鴨血、一大盤火鍋料、8包乾麵,還有兩個8吋蛋糕、冰品跟2公升的果汁飲料,算一算合計8.1公斤,相當於7、8個男人的食量。我說,吃這麼多胖不了不是腸胃有問題,就是根本去吐光了吧?而且,小女生減肥減到有暴食症的例子也不少。雖然店家對於她挖吐的部份只是懷疑,沒有證實就是了。
新聞上展示的肉片是滿滿一大盤..放了8盤滿起來像小山一樣= =可是有吃過野宴哪種..肉超小盤上次我們去吃2個人就點了快25盤肉+10盤海鮮類吧1盤才5片薄薄的...更餓一點大概吃個3-40盤都有可能吐是比較浪費啦,除非他吃完再回家吐不然業者應該不能拒絕他消費
其實這小妹妹的行為是暴食症,但有誰想要吃完再吐,吐完再吃呢?那是像吸了毒一樣的行為,無法去控制的,就算看醫生也不一定可以控制的住,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不是吃了藥就可以控制什麼的,那不是感冒,一服見效!也有人說暴食是自己的事,不要去浪費人家的食物,是沒錯,但當你走頭無路的時候,這個是最節省的方式,暴食嚴重,一天花個兩、三千塊在吃上面都不算什麼,(吃便宜的食物,像泡麵之類的)或許你們會覺得很難想像,但這真得是比死還要痛苦。每天要去跟暴食抗爭,又要想著錢的問題。真得是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