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以這種人無所謂且不可一世的態度~
懷疑去年犯案之後到被抓這段時間~
是否同樣犯了更多的強暴案件~

希望警方能詳細的調查~
terry666786 wrote:
每一個被推翻的冤案
當初法官都認為是罪證確鑿
可是後來卻出現了新的證據(或者是某些原有的證據被判定無效)...(恕刪)


所以~被拍到殺人畫面(例:租屋隨機殺人事件~

如果被拍到其他新物證~~就會判證據無效

這樣不算"罪證確鑿"?

那我只能說台灣司法"罪證確鑿"好沒說服力~~

jekyll_ho wrote:
那我請問你 如果廢除死刑 讓真正的殺人犯逃過一劫

如果說可以判個一百二十年之類的又不得假釋
我想殺人犯活不到出獄的時候


jekyll_ho wrote:
廢除死刑 就能降低誤判嗎?

一個無辜的人 不會因為誤判 "只"被關個二三十年被放出來得到賠償而高興

但一個真正的犯罪者 卻可能利用這段時間 不斷的上訴 消耗社會成本與司法資源

甚至凹到無罪釋放 聲請國賠

請告訴我廢除死刑 如何解決上述情形?

而如果廢除死刑 無法降低誤判率 那就別再提冤獄論

因為無關的事 硬是要扯在一起討論 沒有意義

廢除死刑
目的並不在降低誤判率
而是在讓無辜的人還有被挽救的餘地

雖然冤枉的人不會因為有賠償就高興
不過相比起被一顆子彈爆頭
我想他應該還是會慶幸沒被冤殺

至於社會成本與司法資源
那大概是這麼做所要付出的代價了
alex520215 wrote:鞭完後 上藥只能上綠油精!!!...(恕刪)


上綠油精???

不好啦

辣油辣椒膏比較好
天使的誘惑 wrote:
大哥犯法...由小弟頂替認罪...(恕刪)


大哥:小弟,大哥我殺了人,反正現在台灣沒死刑,你去幫我頂罪,關個幾年就出來了,到時由你來做我的接班人!
小弟:好啊!反正不會判死刑,出來還可以當大哥.....

廢除死刑?別傻了!!

terry666786 wrote:
事實就是:

每一個被推翻的冤案
當初法官都認為是罪證確鑿
可是後來卻出現了新的證據(或者是某些原有的證據被判定無效)


這就是自打嘴巴

所以你又知道 這些後來因為出現了新的證據(或者是某些原有的證據被判定無效)

不是因為利用權勢或金錢 去操弄司法所造成的結果?

要討論一件事情 就請正反兩面都要看到

一直只抓著自己相信的事情 那就不需要出來討論

我在另一個討論曾說過 我可以接受有相當低的誤判率

來換取免於恐懼的自由 以及公平正義

就算被誤判的人是我或是我的至親

那請問你能接受 殺害你的至親的人

透過不斷上訴 操弄司法 獲判無罪後

還可以笑笑的跟你打招呼嗎?
 


gufan wrote:
先生,我們今天法律對死刑已經很寬鬆了,要被判到死刑,一定是罪大惡極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相當於陳進興那種等級的人渣,法官才有可能做這樣的裁判。

所以,使用槍械不當是絕不可能被判死刑的,一時糊塗誤觸法網或是尚未泯滅人性的人,也絕對有
改過自新的機會


這些是被大大們扣上"人權團體"大帽子的人,長期努力推動"人權運動"下的結果,
一旦公權凌駕在人權之上後,很多迫害與冤枉是完全沒有平反機會的。



terry666786 wrote:
如果說可以判個一百二...(恕刪)


大哥請問 那你支持鞭刑嘛??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
大哥請問 那你支持鞭...(恕刪)



我支持~~~

鞭的他回家找媽媽~~~

他媽媽還認不出他~~~~
attn_mike wrote:
這些是被大大們扣上"人權團體"大帽子的人,長期努力推動"人權運動"下的結果,
一旦公權凌駕在人權之上後,很多迫害與冤枉是完全沒有平反機會的。


呵,人權團體的努力呀,我知道呀,我從國中就對這些團體有很深的認識了呀。

我們國中時的訓導主任,就是信奉人本教育的人權鬥士,他推動所謂「導師責任制」,
就是流氓學生恐嚇、勒索、傷害砍人,都請老師自己管,訓導處唯一管的事,就是流氓被抓
到警察局後,把他們保出來。而當時又是人本教育風潮最盛行的時候,就親眼看過大家公認的
惡棍流氓,公然跟老師嗆聲、動手,結果老師還手後,第二天就看到人本帶著這個流氓開記者會
控訴老師暴力,結果是再沒有老師敢再管這些流氓。

所以,您知道我的國中生涯過得多快樂嗎?一旦人權凌駕公權之上後,很多安分守己的學生是怎樣被
恐嚇勒索的、怎樣被迫害還沒人敢理的,這些迫害對一個人的生命造成的痛苦,又有什麼平反機會呀?
還是壞人的命比較寶貴,只有他們才配享有人權?受害者及公權力就該成全他們這崇高無上的人權,
自己滾到角落去自生自滅?果然是長期努力推動“人權運動“下的結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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