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643 wrote:yang643大大的作法小弟就非常認同
但圖片內容是白衣女自己寫的,可能已經被刪除或者不見了,無法得知是不是真的粉紅女有寫這樣的內容。
只是希望提供平衡報導,...(恕刪)
坦白說,其實我也是比較傾向相信那篇應該是粉紅女自己寫的,
白衣女雖然行為誇張偏差,但應該不至於這麼無聊,自己去編一篇…OOXX…
這篇其實小弟早也在打人白衣女的部落格看過了,她也是註明這是粉紅女寫的…
但是出處本來就該註明清楚,討論才有意義與價值吧?
直接貼出來「出自 被打的粉紅女」,這種引言方式會不會太誇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