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襪事件落幕, 楊淑君撤告...不過, 似乎風雲又起.......

本新聞事件(運動比賽被判失格事件)重點應該是在:
1.選手本身有無遵守大會規定(包括競賽規則)?

2.比賽期間大會裁判+工作人員有無做出不公平的裁決或是錯誤行為?

3.如果選手本身沒有違反規定(護具+個人設備)或競賽規則
而卻受到不公平對待時
要如何去主張自己的權益?
要如何申訴或提出救濟措施?

4.如果選手有疏失--->此一疏失應該被認定的[裁決後果]是甚麼?
如果不接受大會的裁決時--->可否有申訴的管道?

5.個人自己參加民間活動(比賽)-->例如電玩大賽(拿獎金獎品)
假如比賽過程中自認受到不公平待遇致權益受損
例如分配的電腦+滑鼠有問題
例如使用的器具功能不佳等等
此時要如何主張?

另一個方向
假如今天 是代表國家出賽--->是國家代表隊的一員
那麼選手遭遇不公平的待遇時
國家代表隊自然應該出面解決-->了解真相 適時提出申訴或抗議 或其他救濟管道
國家代表隊不能推給個人自己去決定
誰瞎?

我當然知道我是在另一串說什麼!當然別人或許不懂,那就誰看懂了,那就是囉...(竊笑)

上面是在回應前面網友的說法...

奇怪,自己笨的人,也都覺得別人也一樣笨哦?!?!

哈哈哈!
哇塞!樓下居然有人這麼自我感覺良好...哈哈哈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對啊,我好笨喔,幹嘛抓我們包不抓對方????我好~笨~喔!

remo2919 wrote:
奇怪,自己笨的人,也都覺得別人也一樣笨哦?!?!

第一次這麼認同你的話
---------------------------------------
挖............跑掉了,這下真的自打嘴巴了
恩,你說的算~~~!!!!
xuj1969 wrote:
本新聞事件(運動比賽...(恕刪)

那前面是誤會你了嗎?
這裡你說的就很理性正確!

當初我們的一個質疑,就是~有必要判失格嗎?
但是現在看看大家,完全的接受這個等同於作弊的失格判決,還直指大罵?!
如果說當時沒判失格,而是警告一次,那現在大家也要罵說是作弊嗎?

我們自己到底怎麼看這個狀況?很明顯是毫無主見!


再來,的確不能推給個人去作任何決定,其實也不可能讓她一個人決定,她自己一個人不可能知道許多相關訊息跟資源,一定都是各種方案相關人一起去思考討論,取其最佳的一個(最佳不一定是全都好,而是相害或得益之間去權衡)來做....

所以,該怎麼去決定跟發布這個消息,在我看到相關人士參與其中,而不是我們的蠢政府時,就大概也能了解了...





至於有些人的智商程度無法參與討論的,實在也沒必要去理太多,當然拾物不昧還費心找失主,絕對是值得嘉許鼓勵,但如果就只會去做那些事,那就多出去走走多撿一些,做善事又健康!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那前面是誤會你了嗎?...(恕刪)

無視大法開啟了

remo2919 wrote:
比賽到一半被喊停,不是動作犯規,是裝備清清楚楚的不一樣,雙方裝備不一樣那怎麼不去抓對方而要抓我們?

這就更奇怪了,對方的裝備符合大會規定,為何要抓對方??

我們裝備不符合規定,不抓我們,抓誰??

你到底在說什麼阿,天才
remo2919 wrote:
對啊,我好笨喔,幹嘛抓我們包不抓對方????我好~笨~喔!

remo2919 wrote:
奇怪,自己笨的人,也都覺得別人也一樣笨哦?!?!
恩,你說的算~~~!!!!
要還原事實真相--->就要回到當天比賽的現場那個時間點
現場是有攝影機錄影轉播的
而且現場有大會裁判+工作人員 雙方比賽國教練+選手 還有觀眾在場
當初發生了甚麼事
除了大會的官方說明 當事人的辯解說明外
就要以[錄影畫面]為主
案件真的到了仲裁法院--->仲裁官(委員)還是要根據相關證據做裁決阿!~~

1.選手是否比賽前知道所有規定及競賽規則(包括新規定)?

2.教練是否比賽前知道新規定並提醒選手注意?

3.協會是否知道比賽新規定並通知所有比賽選手及教練?

4.國家體育主管機關是否知道每一位代表選手應參加項目的相關規定?
還是說:由國家代表隊的領隊及隨行人員去負責一切事務?

5.縱使比賽時不知道新規定-->而非使用官方的新設備(護具+電子襪)
因為選手上場時要經過大會人員檢查 確認 試踢
何以當時大會人員沒有發現?
何以對方國選手及教練沒有提出質疑或抗議?
何以多位現場裁判都沒有[及時發現]?

6.真的發生了爭議結果--->會不會影響比賽成績或被判失格?
大會 會做出裁決(裁判)--->不管是否公平 或不公平
選手是否接受 或不接受--->有其個人考量 可以接受 也可以不接受
如果不接受 此時要如何提出抗議或申訴?
國家代表隊如果支持選手 也不接受大會決定時--->要如何提出抗議及申訴?


台灣人太好騙好了.
國家為了面子,可以把詐騙罪犯都引渡回台灣.
但這個徹告事件,政府都沒講話...
這不是國家面子的問題嗎?

sunnymoon wrote:
他撤回告訴雖然會讓人...(恕刪)


又駡到體委會了
體委會敢自己去撤告嗎
錢都花了律師都找了
撤告不被罵翻才怪

整個問題就是在跆協
楊淑君也許因為某些壓力下撤告
但他還是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他們再意的是自己的利益
國家什麼的就算了吧

這樣也好
讓跆拳道黑掉
最好都拿不到獎牌

才不會讓某些笨蛋整天只想靠跆拳道拿獎牌
而忽略其他體育項目

xuj1969 wrote:
要還原事實真相---...(恕刪)



只是我想這些疑點如何能水落石出,或許的確也是仲裁庭才有足夠的權力去調查清楚,只是我個人比較悲觀的看法,是你教練團有沒有確定接受到各項明確規定,我覺得光這一點,在這個比賽,是很難被接受的一個質疑,這已經是某個程度集大成的一個大型運動賽事,不是我們自己國家辦的各種大小比賽,怎麼會有不完全清楚了解正式規定的情況?
我前面說了,就算仲裁庭也認為沒有作弊,但是否這樣的過失也要算在"失格"的裁定適用範圍,到時候一定是尊重"裁判專業"上的意見....,這些疑點就算釐清,又能影響仲裁多少?!
管妹...是誰啊?

seaman0601 wrote:
台灣人太好騙好了.國...(恕刪)



當事人要撤你能怎辦

拿槍叫他不要撤嗎

犯人自己都認罪了

律師是還能搞啥東東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