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an93 wrote:
Daniel Blue wrote:
對某些特定立場的人士來說
尊重兩字只存在與他們相同立場的情形下
連他人基本的法律權益都不能尊重
有何可討論vivian93 wrote:
因為對某些特定立場的人跟猴子來說,
尊重兩個字從來不存在他們的觀念裡。...(恕刪)vivian93 wrote:
好笑的是貼的條文"名稱跟第一條"都明白告訴大家這個條文設立的目的是甚麼了,
這些仁兄跟猴子還是視而不見。...(恕刪)
講話不要太衝,大家都是有讀書的人,本棟樓你有些文被移到垃圾桶,你自己應該很清楚,
對人一再言語攻擊並不是全然沒事,尤其在公開論壇,你可以參考301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