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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我我是鬼打牆,我的是經歷,你的是聽說
假設我7/1回台,要復保,我7/2去辦理復保,繳了三個月的保費,7/4可以去看醫生
7/10 出國,再停保
請問一下我什麼時候要等到10/1才能看病?
我也停復保2次過, 我的是經歷+法規
說要等三個月才能看病的不是我 你岳飛打張飛阿
規定就是復保後三個月才能再停保, 法規清清楚楚的
你不到三個月就出境, 就只能滿三個月後 親友拿你相關證明代辦.
全世界沒有那種公家機關,辦理當下身分不符 還受理的.
如果你真的曾經這樣辦過, 那承辦專員 真的是爛到骨髓裡了.
出國前向投保單位申請,出國期間暫停繳納保險費,並同時暫停醫療給付權益。
1.請填妥『停保申請表』,經投保單位向健保署提出申請。本人無法親自申請
時,可委託在臺親友攜帶本人及受委託親友的身分證件、印章,向投保單位
辦理停保。
2.出國後申請停保者,以申請表件送達健保署之日為停保日,不可追溯至出國
日為停保日。未辦理出國停保者(依法即屬繼續加保),回國後不能申請追
溯補辦停保,或要求退還出國期間已繳納的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