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E-TAG計程收費也可以上高速公路喔●反對交通部護航遠通ETC~始於820凱道大遊行

在「反遠通ETC及無能高公局」的 FB 上,有人發起自費登廣告行動,可自行在FB搜尋「反遠通ETC及無能高公局」的社團參考活動詳情。

cigs wrote:
在「反遠通ETC及無...(恕刪)


謝謝分享已參加

半版廣告費50萬
以1000人500元或2000人250元為目標
社團人數2000多人
希望可以達成

genia17 wrote:
謝謝分享已參加半版廣...(恕刪)


我也響應了~希望更多志同道合者共襄盛舉~

bioer wrote:
至於車牌辨識成本,除非他們真是用人工,否則要高到哪去?

車牌辨識是用電腦自動比對
用人工要比到哪一年?
光泰山收費站一天就多少車流啊
現行的做法是
1.所有通過ETC車道的車都拍照(假設是拍到1000台車號)
2.所有通過ETC車道的車都須感應e-Tag(假設是感應到996台車號)
3.透由車牌辨識軟體將1000與996做比對,找出那4台車號.
4.以人工比對這4台車子裝設e-Tag的情形

最後
有裝e-Tag,帳戶有錢--免罰
沒裝e-Tag--寄罰單

就這樣囉~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cigs wrote:
在「反遠通ETC及無...(恕刪)


台灣一堆人
只要是出一張嘴都很大聲
在網路上講的義正辭嚴
真的要叫他出錢出力,就閃人不見不然
就是當作沒這回事,看看遊行小貓兩三隻就知道

yoshi12878 wrote:
台灣一堆人
只要是出一張嘴都很大聲
在網路上講的義正辭嚴
真的要叫他出錢出力,就閃人不見不然
就是當作沒這回事,看看遊行小貓兩三隻就知道


加油啊!台灣人!

跟其他國家比起來,台灣人真的太溫和了,都被吃死死,得好好的抗議一下

這個不公不義的政府,讓政府知道人民的怒吼!
『 在山的面前,我永遠謙卑;不敢言征服,只願山仁慈 』
散沙是治不了與財團掛勾的貪官污吏,隨時歡迎志同道合者加入「反遠通ETC及無能高公局」秉持不求人精神的自發性活動吧!沒有去年8月那百來位頂著烈日不求人的堅持,哪裡來後面的免費eTag。

現在官商聯手,做出連罰款也不用繳的無恥決議,沈默的大眾還要繼續沈默下去嗎?
政府圖利遠通6.06億

李桐豪表示,原本ETC收費標準過站一次是38元,現在每站收費降成36元,政府調降這2元的道路通行費,等於直接拿人民的錢補貼給遠通公司,再加上原本政府要給的過站委辦服務費3.4元,讓遠通不但不需繳付罰鍰,還可照樣收錢。

李桐豪提到,根據ETC合約第7.6.1條規定:『乙方應自行負擔籌措因履行本契約所發生之規劃、設計、建置、更新、增置、汰換、營運及行銷推廣等成本』。因此,ETC個案中,用行政命令減免規費絕對是違法的作為,高公局應立即停止變相對遠通公司補貼。

李桐豪強調,親民黨黨團不反對站站36元政策,但2元的價差須遠通自行吸收,而非拿用路人的錢補貼。高公局應立即終止補貼站站36元政策。站站36元政策中差額的2元,應該從交通部給付遠通的「3.4元委辦服務費」中扣除。如果遠通不肯繼續提供使用ETC的誘因,民眾使用率自然會下降,等到合約期限一到,倘若電子收費使用率依舊未達標準,交通部、高公局就要立刻處罰。

對此,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師吳木富表示,遠通公司只是代收機關,收費是繳給國家的,遠通並未圖利,目的只是推廣ETC。

吳木富說,遠通雖因ETC使用率大增而增加營收,eTag免費也有影響,因此不能證明用路人都是因為優惠才使用ETC車道;為政策目的給予優惠致規費短收,也符合「規費法」規定。

(擷取自Now News)



官員硬抝,嘴臉難看
偉大的交通部以及高公局,一直將他合理化,從來沒聽過BOT,政府還要花錢幫忙推銷,幫他用的爛係統找理由升級,這看在高鐵眼理,不知道可不可以要求補貼票價?

cigs wrote:
散沙是治不了與財團掛勾的貪官污吏,隨時歡迎志同道合者加入「反遠通ETC及無能高公局」秉持不求人精神的自發性活動吧!沒有去年8月那百來位頂著烈日不求人的堅持,哪裡來後面的免費eTag。

現在官商聯手,做出連罰款也不用繳的無恥決議,沈默的大眾還要繼續沈默下去嗎?


由衷地感謝那些自發性參加
付出心力勞力的各位大大們



另外親民黨立委
李桐豪:ETC政策 一開始就錯了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政策一開始就是錯了!」親民黨立委李桐豪昨(五)日表示,很遺憾當初政府一開始就做了一個錯誤決定,更重要的是,若是由政府自己來做,就沒有今天的問題。
........若高公局持續圖利遠通,親民黨團也會前往監察院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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