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姦殺女童冤案 --- 反廢死 vs 廢死

這是民國八十幾年的事情了,而且當時軍法跟司法是脫節的吧
就算當時沒有死刑好了,被冤枉的就不會死嗎?
尹清楓命案當時為何辦不下去?不就是軍系干預

這個只能成為司法改革的理由而不是廢死的理由
dogslave wrote:
照前述所提資料,看起來江國慶有前科,所以...有人知道是甚麼前科嗎?

我小孩說過謊,我在以後問事情的時候,都留有謊話的一席之地,以免小孩在壓力下再說謊,或是避免冤枉老師、同學...但是我絕對不會再說,我小孩一定不會說謊,因為有記錄....

我不瞭解案情,我只知道小妹妹很慘,但是,只有軍人有問題?只有富士通的員工有問題?只有台積電的員工血尿百分比高?面對一面倒的網路資料,我想知道有哪些小東西可以參考,每個兇手的父母不都說:我小孩是被帶壞的??有誰說,我的兒子是混漲?校園賣毒,家長還想掩蓋?還理直氣壯地說:我太忙了,為了大愛...他父母不用出來跟所有被他影響的人道歉?被他兒子引誘有毒癮的人道歉?不用,反正要吸的人我兒子不賣他們也買的到。

您的看法 [照前述所提資料,看起來江國慶有前科,所以...有人知道是甚麼前科嗎?] 完全錯誤.

軍營女童命案 上兵江國慶坦承行凶 ....所記載
*************************************************************
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上校指出,嫌犯義務役上兵江國慶生於民國六十四年十月十日,去年二月入伍,沒有前科紀錄
*************************************************************
如果BSA有看到我一開始的疑問,我只是想知道這人有沒有前科而已,查有的前科,是從BSA提供的網頁上寫的,意思像先就有前科的人測謊,就找到江了。我從網路上是找不到的。網路上都說沒有沒有,感謝BSA提供的資料有含糊提到。而不是我這樣認為。我從來沒說測謊代表有罪,我只是很單純的想知道他有沒有「前科」,刑求的方法,李敖或任何一個人都說的夠多了,也沒有人要去討論政府的角色,至少我沒有。司法爛、軍隊爛對某些人來說,很嚴重,對我來說,遠離是非、明哲保身,不要瓜田李下,就這麼簡單。監察院沒錯過?那個地院沒錯過?法官錯殺了人,跟錯放了一大群可恨的犯人一樣嚴重。剝奪生命很嚴重,但是比起傷害別人的生命,我想這更該死。用一個辦不好的案子,就說我們應該廢除死刑,只能說蠻有創意的。

您很認真的回覆,我想您可以不用再回應了,您的邏輯我不太懂。我只是單純的好奇這個已經成為歷史事件的事,江的父親跟陳銳的父親,一不一樣。我想知道的是人性的面像,不是到底法律做了甚麼。要說軍隊有多爛,短短當兵的兩年就可以知道,但是有多少人,是因為犯了「眾怒」,而被冤枉的?所以我想知道有沒有前科啊。

PS. 摘自「[柳營血案---江國慶、雷政儒、郭慶和之姦殺、他殺、姦屍案(上)(中) (下)]」BSA提供的資料。是少數網路上查的到,江兵似有前科的模糊紀錄。BSA提供這資料,想是要我們思考,資料有可能是假的吧,不要以為他寫有前科就有前科。很抱歉,這是常識,不是我要問的問題。

「軍事檢察官和法醫,在福利社交誼廳櫃台,找到一把疑似作案用的鋸形刀子,刀刃處沾有血跡。軍方隨即展開偵查行動,清查營區內具有前科記錄的二十多名軍士官,最後過濾出四名士兵。」
dogslave wrote:
如果BSA有看到我一...(恕刪)...您很認真的回覆,我想您可以不用再回應了,您的邏輯我不太懂。我只是單純的好奇這個已經成為歷史事件的事,江的父親跟陳銳的父親,一不一樣。我想知道的是人性的面像,不是到底法律做了甚麼。要說軍隊有多爛,短短當兵的兩年就可以知道,但是有多少人,是因為犯了「眾怒」,而被冤枉的?所以我想知道有沒有前科啊。....

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個行為包括了殺人也包括了刑求逼供與栽贓誣告! 藉著執法之便而偽造證據, 借刀殺人. 實際上就是殺人而不是執行公務! 所以煎茶院所云之 [超過公務員追訴期限] 只是以合法掩護非法的煙幕彈, 涉案軍官應依 [暴行犯上處唯一死刑] 之軍法問斬! 不法所得全數抄家賠償死者家屬.

寧可一家哭, 莫讓一國哭! 當國民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之時 (e.g.明末崇楨), 恐怕斬再多的貪官污吏也無法扭轉局勢.
司法有變嗎?只有明末有黑獄?文景之治沒有?差別只是承平時期大部分的人都過的好,沒被抓去關。相信環境,相信司法,我就不會提瓜田李下自求多福。司法是一道防線,但是只要是人,就有發生錯誤的機會,司法改革絕對沒錯,但是法官檢察官警察一定會有錯。所以當網路一片撻伐之聲時,我才會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難道大家都是對的嗎?陳進興的舅子為什麼縱放?不是輿論的方向嗎?大家都說是,我們才要感到恐懼...改革司法要做,相信司法,連檢察官自己都不信吧?

如果不小心,這些軍法官殺對人了,雖然偵辦有瑕疵,但是沒殺錯人,現在大聲講話這些人,要不要負責?不用啦,這是01,而且整個世界也是這樣運作。

所以,還是沒有人知道江員在未滿十八歲,或滿十八歲後,有沒有前科...雖然說給更生人機會很重要,但是人生不是犯法關完就算了,人家怎麼防你,也是懲罰的一種,偶然被冤枉,也是報應的一種,做人,怎麼能不小心?怎麼能去犯法?
dogslave wrote:
司法有變嗎?只有明末有黑獄?文景之治沒有?差別只是承平時期大部分的人都過的好,沒被抓去關。相信環境,相信司法,我就不會提瓜田李下自求多福。司法是一道防線,但是只要是人,就有發生錯誤的機會,司法改革絕對沒錯,但是法官檢察官警察一定會有錯。所以當網路一片撻伐之聲時,我才會從另一個角度去看,難道大家都是對的嗎?陳進興的舅子為什麼縱放?不是輿論的方向嗎?大家都說是,我們才要感到恐懼...改革司法要做,相信司法,連檢察官自己都不信吧?

如果不小心,這些軍法官殺對人了,雖然偵辦有瑕疵,但是沒殺錯人,現在大聲講話這些人,要不要負責?不用啦,這是01,而且整個世界也是這樣運作。

所以,還是沒有人知道江員在未滿十八歲,或滿十八歲後,有沒有前科...雖然說給更生人機會很重要,但是人生不是犯法關完就算了,人家怎麼防你,也是懲罰的一種,偶然被冤枉,也是報應的一種,做人,怎麼能不小心?怎麼能去犯法?

有沒有黑獄, 有沒有犯錯是一回事. 如何面對處理黑獄與犯錯又是另一回事. 江員無前科是作戰司令部軍法室主任曹嘉生上校承認的事實, 反情報隊除犯下江案之外, 另犯下桃園空軍基地械彈失竊冤案; 是以反情報隊為知故不改的累犯, 這也是煎茶院承認的事實.

雖然法檢警一定會有錯, 但是反情報隊是知過不改的累犯. 江國慶要因為 [偶然被冤枉] 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桃園空軍基地械彈失竊冤案的三名士兵也因為 [偶然被冤枉] 幾乎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那麼反情報隊接二連三的犯行有 [偶然被冤枉] 嗎? 為何士兵 [偶然被冤枉] 就得去死, 軍官接二連三草菅人命反而可以加官晉爵, 安領退休俸? 假設真的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那麼反情報隊軍官接二連三的犯行已經和盜匪殺人無異. 差別只是陳進興殺人至少還坦承罪行之後被槍斃, 反情報隊軍官栽贓殺人不僅死不認錯還有臉去領退休俸! 陳進興死得真冤啊!
樓上的網友,別為了爭論而去說陳進興死的真冤,這太誇張,基本上陳進興個人興趣欄,填滿的是強姦殺人強盜與擄人勒贖,如果您覺得事態不夠嚴重,那麼陳金火呢?此人興趣更加廣泛一點,除了強姦殺人之外,還會烹調人肉當點心,這樣的人不需要一死以謝天下?
加官晉爵?您以為是當軍閥還是?
景氣好的時候,誰想去當兵?與古代真正的"爵"差別太大了吧,當兵待遇有好到您不斷砲轟為錦衣衛?
誤判,或者法辦惡質軍官是一回事,陳進興又是另一回事,軍隊升遷是另一回事,司法改革又是另一回事,不満政治效率更是另一回事,不懂您為何全都混合在一起談?
至於主題的廢死,請去看看這篇連結,或許你會稍微明白廢死為何得不到大眾的支持。
點了就明白


當憐憫死刑犯時,請將歷歷罪行,同時攤在一旁並視。
文章日期: 2010-05-13 20:09 77樓文章


整個國家機器與司法審判制度
並不是一個精密運算.明察秋毫的超級電腦
而是一個充滿人性脆弱.工作壓力.爭功諉過.甚至還有些許貪婪醜陋的體制
有的背負著龐大積案壓力或是破案壓力
或是警調跟涉案者說我先移送啦,你再跟檢仔談看看.
或是檢方抱著先起訴,再看院方一.二.三審怎麼判
或是院方在卷證並呈的制度下,一開始就行成不利於被告的心證
抑或是社會矚目.媒體大幅報導先行媒體公審的案子
讓承審法官背負極大社會期許正義報應的壓力
制度已盡可能設計無暇
但終究是"人"在運作.執行制度
人性主觀上的情緒.脆弱或是當下客觀科學的侷限
都無可避免司法誤判的發生


一個事後證明只有0.001%誤判率的司法審判
倘若這0.001%剛好是個死刑已執行案件
這制度的本質仍是不義
如果這0.001%剛好是我們的師長.同袍.同學甚至親人
這樣的結果也同樣會扭曲我們對所處世界的看法
正如同所有被害者家屬失去親人生命的情感傷痛一樣

---------------------------------------------------------------------------------

文章日期: 2010-05-15 20:31 137樓文章


但遺憾的是
不論我們是贊成或反對死刑
我們應該都不否認人性的不完美
以及人難免因為故意或過失而犯錯
但我們卻又期望透過很多人去運行的龐大制度不會出錯??
而你我若不幸面對這個制度轟然向你發動駛來
我們絕大多數都是無力抗衡的

我也更無法理解倘若執行槍決後
知道是司法誤判
而認為一槍結束一個無辜生命,
以免關他十幾年甚至是關到死
是一種比較不痛苦之說????

這對喪失親人之痛的冤死者家屬而言
同樣事情何以堪

孫小文 wrote:
樓上的網友,別為了爭論而去說陳進興死的真冤,這太誇張,基本上陳進興個人興趣欄,填滿的是強姦殺人強盜與擄人勒贖,如果您覺得事態不夠嚴重,那麼陳金火呢?此人興趣更加廣泛一點,除了強姦殺人之外,還會烹調人肉當點心,這樣的人不需要一死以謝天下?

加官晉爵?您以為是當軍閥還是? 景氣好的時候,誰想去當兵?與古代真正的"爵"差別太大了吧,當兵待遇有好到您不斷砲轟為錦衣衛? 誤判,或者法辦惡質軍官是一回事,陳進興又是另一回事,軍隊升遷是另一回事,司法改革又是另一回事,不満政治效率更是另一回事,不懂您為何全都混合在一起談? 至於主題的廢死,請去看看這篇連結,或許你會稍微明白廢死為何得不到大眾的支持。點了就明白

當憐憫死刑犯時,請將歷歷罪行,同時攤在一旁並視。

軍官濫權 [栽贓殺人] 比盜匪 [明杖執火殺人] 更為可怕, 所謂 [知法犯法罪無可赦!] 別以為所有的軍人都和這幾個殺人求祿的狗官一般低賤. 即使是臭名昭章的東廠錦衣衛, 也還出過袁彬、牟斌這樣比較正直的錦衣衛指揮使.

法辦惡質軍官? 誰有這等權威來追究空軍司令的惡行? 難道歷任總統查辦過這些高級軍官的刑責嗎?

如果當初這些軍官 [用刑逼供/栽贓殺人/查無實證還能依法槍斃] .... 都算是依法行事; 那麼東窗事發的今日, 空軍當局也得按照當初的辦案標準依法處置 -- [涉案軍官一律按照江國慶案的辦案程序, 用刑逼供/栽贓殺人 .... 也來個速審速決, 全部痛打幾個星期之後再拖出去槍斃! 不過這回是監茶院查有實證, 自然更該依法槍斃] 哪裡需要廢除死刑?

只是這些草菅人命求發達的狗官, 應該 [用刑折磨伺候之後再慢慢槍斃] !

BSA wrote:
軍官濫權 [栽贓殺人..法辦惡質軍官? 誰有這等權威來追究空軍司令的惡行? 難道歷任總統查辦過這些高級軍官的刑責嗎?
.(恕刪)


陳肇敏是誰用他當國防部長的呢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