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Arch.Gabriel wrote:
道理講不出兩句,只是...(恕刪)


能否請問一下,在您的假設中,LZ要發生甚麼樣的狀況,才算他有理呢?
Arch.Gabriel wrote:
道理講不出兩句,只是...(恕刪)

希望你這輩子去賣場要小小心心的走好路.不要一不小心被絆倒卻又剛好貨架的銳角外露沒包好.害你破相了........
Surhoff wrote:
感謝您....也希望...(恕刪)

請問大大..
理想的合解金多少勒
有個數目我想對方比較好僑
Surhoff wrote:
總共2.5萬, 算是要他們很大的誠意...(恕刪)


我還嫌2.5萬少了,看看小朋友的嘴列成這個樣子,她是小女生,萬一長大以後有疤要整容動手術都不止這個錢了~ 我小時候跌倒在膝蓋的巴,30年過了都還有痕跡 一個公司連2.5萬都不想賠,太誇張了!

lucses wrote:
能否請問一下,在您的假設中,LZ要發生甚麼樣的狀況,才算他有理呢?


有沒有理大家可以談,但決不會是因為我受傷,所以一定是別人的錯

那個貨架到處可見,反斗城真的那麼明顯的危險的話,樓主一進門馬上掉頭就離開了,難道還故意帶孩子去危險的

地方嗎 ?

要挑毛病、找瑕庛誰都會,今天讓你或我到樓主家裡去,肯定能找出一大堆"可能"讓孩子受傷的地方,難道樓主

平常讓小孩去的地方全部都用泡棉包著 ? 就像我一開始提到的,不考慮正常使用的話,光是拿著筷子都可能跌倒

插到眼,不是嗎? 你能跟著孩子多久 ? 或者是教他要注意四週環境 ?

寬以律己,嚴以待人,這些事在父母身上已不是新鮮事了,去年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平常父母自已在家吵架或對

著新聞罵幾句再露骨的髒話都不以為意,一但看到電視上有人講了句"冷涼卡好",就大聲的要求要別人停播。

就算今天反斗城被鬧的賠錢了,也改了,你我心裡也都明白,你不可能永遠不經過水泥階梯、水泥牆角,不可能永

遠不碰跌倒可能插進眼睛的筷子、筆或各種小東西,難道無限上綱全部都包起來嗎?


如影隨行 wrote:
希望你這輩子去賣場要小小心心的走好路.不要一不小心被絆倒卻又剛好貨架的銳角外露沒包好.害你破相了........


只是希望大家多談合理性,不要老是感情用事,卻換來這樣的咀咒,01有沒有這麼黑暗啊 ?
Arch.Gabriel wrote:
只是希望大家多談合理...(恕刪)

對阿.絡這麼多路了.合解金給個明確數字比較好辦事啦
別都只說要付責跟交待.太含糊啦
剛剛在新聞上看到了這則新聞,
一方面覺得替版主心疼小孩,
畢竟看著自己女兒縫著嘴唇這是多麼心疼的畫面,
以前在急診室實習看過這個畫面後就決定以後一定要顧好小孩,
與其看著他受傷難過還不如先看好他!
現在我的女兒三歲了出門我還是會緊緊牽著他不會讓他自己走開,
何況你的孩子這麼小!
另一方面再怎麼多的補償都比你女兒受傷重要嗎?!
版主好像覺得多要一點錢可以彌補女兒痛苦的樣子!
下次先顧好女兒而不是再來想要多少補償吧!
Arch.Gabriel wrote:
只是希望大家多談合理性,不要老是感情用事,卻換來這樣的咀咒,01有沒有這麼黑暗啊 ...(恕刪)


因為這是取暖樓

不能反對樓主

一定要支持樓主告死反斗城

樓主加油

要堅持下去喔

一定要告到反斗城改善全部貨架

千萬不能拿錢喔要堅持


還有家樂福大潤發愛買包含車麗屋金弘笙這些大賣場全都使用貨架且轉角處都沒有包泡棉

順便請立委開公聽會要求立法強制所有使用貨架的大賣場全都要將轉角尖銳處包上泡棉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Arch.Gabriel wrote:
有沒有理大家可以談,...(恕刪)


就是因為考慮正常使用

所以 看到圖片裡面 離地面不到三十公分的地方 就有生鏽的鐵鉤外露

瓷磚地板上 離地面也是約三十公分 就有綁住的器材 且線材長度非常短

依照一歲以上 五歲以下幼兒身高來看,這正是容易受到傷害的區域不是嗎?

我反感的是這點,你如果要用筷子刺傷的說法,那我也沒有辦法。

畢竟我走路逛商場的時候,是不可能讓家裡小孩拿著筷子的.....

請先分清楚,開架式商品販售處,與你口中的水泥樓梯,水泥牆角的差別。

畢竟水泥樓梯不會讓家長專程帶著孩子去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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