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lai wrote:
我絕對遵守執法員警的指揮, 所以現場我接受指揮, 慢下車輛.
我有疑問且不滿的地方是為什麼他要這樣指揮?
(還是說, 在這樣的地點-消防隊門口, 無論進出的車輛是否有緊急需求或是交通狀況是否繁忙,
都應該以消防隊的方向有優先路權? 如果有這種條文規定等, 還煩請知道的大大開示一下)
對了, 這邊看起來應該還沒有到達交叉路口吧?
GMAP
P.S. 很高興與理性的人談話.
車道口也視為一個車輛進出的路口
而該位員警的工作則是負責讓進入或出去車道口的車輛能安全進出
他在這個路口負責交整,這就是他這時段的工作。
至於如何指揮,就是那位員警當場的判斷了,
只是今天員警對您指揮放慢,您就有義務得遵從指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