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sf wrote:
這有一個前提 台灣有女明星嗎? 
這個問題還真問倒我了,想想好像是有的,又像是沒有的。這個問題讓我迷惘了。
Jessica... she's a real barbie... right? ^^

阿國631010 wrote:
我完全同意,我們有很...(恕刪)


麻煩轉告您的同業

現在有很多人(包括我)

寧願不看台灣新聞媒體

轉而去看PPS的大陸官方新聞

雖然有跑馬燈

起碼不會誇大事實(標題殺人法)

起碼不會錯字連編

阿國631010 wrote:
我完全同意,我們有很...(恕刪)


世上最可恥的事.....就是不知道自己很可恥

請勿對號入座

sinfoni0303 wrote:
我們一直在做好看的節目.但是一直沒有收視率.
可能是因為大多數的人覺得"關懷"奮鬥"這種社會正向的力量是不重要的.
...(恕刪)


看來老雕的話你真的看不懂,

要製作沒營養的節目,去綜藝台,新聞台是播新聞的,
這樣有沒有夠清楚?

要做關懷、奮鬥,也用心點,不是亂做就會有收視率的。

是要靠演技紅呢?還是要靠拍三級片紅?自已想想。

阿國631010 wrote:
我完全同意,我們有很...(恕刪)


我只希望不要每次都貼個"獨家新聞"四個大字
然後我轉來轉去都看得到所謂的"獨家新聞"

然後別再從YOUTUBE和土豆還是哪裡PO影片來當新聞了...
要PO也找個沒看過的
我看以後的新聞記者只要會上幾個知名的論壇找影片找題材就能當了

使用民脂民膏出國遊玩享樂,是不是可恥的行為?

2011年 03月17日 【蔡亞樺、施春美╱台北報導】

昨出刊的《壹週刊》踢爆,台北市長郝龍斌上月底率隊參訪香港、新加坡,五天花費四百五十萬元,平均每人七萬三千元,郝本月初又率官員出訪美國及中美洲,兩團砸八百五十萬元公帑,團費高於市場行情。郝市府昨回應,首都市長出訪不能與一般旅行團相提並論。民眾批,市府亂花錢對不起納稅人。

議會未審查預算
《壹週刊》報導,郝龍斌挪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獎勵金,上月二十日至二十四日前往香港、新加坡考察,共花四百五十萬元,其中近三百萬元用來招待四十名記者,且指郝還跟美女記者合照,該預算未經議會,挨批「犒賞記者」。

據北市議員調閱都發局與祕書處考察計劃,港星團十八名官員及三名公費市議員,平均一人花費七萬三千元;郝與十名官員及三名議員,到美與中南美洲參訪十三天,花費四百萬元,每人二十八萬五千七百元,兩團共花費八百五十萬元。

「出訪費不違法」
北市發言人張其強說,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只規定不得作為人事費支出,作為出訪費用不違法;美洲團是合法公務預算。
民眾吳宗緯批郝「花自己錢看看」。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陳銘祥批評,獎勵金不得做人事費支出,是怕進官員口袋,不代表市府可隨意花。

更可恥是還要大家跟你說那裡可恥還不知檢討
獨家獨家YOUTUBE lag1~3年的網路舊聞
還敢冠上獨家
到底現在我們看是新聞台還是舊聞台還是娛樂台
新聞能走出台灣不要再抄cnn了
chiang:另外是那個豬頭說我要穿內衣的? 你嘛幫幫忙,雖然01沒有收視率的問題,但是好歹也要顧及社會觀感好嗎,別作出一些不好的示範
聽說mobile01發生了史無前例的記者被霸凌事件
鄉民們特地到了mobile01訪問當事人的看法

鄉民A:記者先生,請問妳們常直接到各論壇找新聞直接複製貼上,結果被霸凌心裡作何感想?
記者:...............
鄉民B:記者先生,請問妳們常寫一些標題聳動但沒經過求證的報導,結果被霸凌心裡作何感想?
記者:...............
鄉民C:記者先生,請問你們老是不報社會正面的事件,每天只關心哪個女星陪人睡,結果被霸凌心裡作何感想?
記者:...............
鄉民D:記者先生,請問妳們....(還沒問完)
記者不耐煩的推開麥克風
鄉民E:記者先生,請問回答我們的問題好嗎?我們有知的權利,我們可以濫用新聞自由....
記者對鄉民比中指
鄉民F:你這樣子我可以告你...不要動我的攝影機....
記者落荒而逃


最後,鄉民們回去PO了文章...標題:記者默認所有指控,並對鄉民暴力相向..無任何悔改意圖~~

別說我們瞧不起你們,樓主自己看看同業報的新聞多有內容
標題多麼聳動啊~~~
窒息性性愛! 3隻公蟾蜍溺死母蟾蜍
原文網址: 窒息性性愛! 3隻公蟾蜍溺死母蟾蜍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1/03/17/91-2697573.htm#ixzz1GxkSfd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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