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殺的~真的要翻桌啦,台灣記者素質已低能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mitchelskuo wrote:
有認識的小朋...(恕刪)


竹東的公館


wishlove wrote:
台灣新聞真的要好好整...(恕刪)





不解釋
十機九移,換過八鏡七店六街五老闆四處跑,還得三買二測,一台爛貨

所羅門的惡夢666 wrote:
不解釋...(恕刪)


本篇良心報導+無錯字!
讚!!

Jason84953 wrote:
「老是犯錯、屢勸不聽,還振振有詞」

1.哪位記者「老是犯錯、屢勸不聽」? 我沒看到任何人舉出例子!
2.哪位記者「還振振有詞」?

全台灣至少有數千位記者,每位記者一個月犯一兩次錯誤,每天就有幾百篇有錯別字的報導了

Jason84953 wrote:
這樣還不該罵嗎?

拜託!不要一直重複問這種問題好嗎?
把小偷說成強盜強姦殺人...,我前面重複過n次了?

Jason84953 wrote:
小學生老是寫錯字,必須不厭其煩的糾正(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
記者老是寫錯字-低能的匪夷所思。如此而已。

"哪一位"記者這樣?沒看到任何人舉出例子!
小學生你用"單一"學生不斷犯錯做例子
講到記者,你又改用"整體",把所有記者犯錯加起來,當做不斷犯錯?

Jason84953 wrote:
就像您接受的小學生犯錯,寫錯字與殺人放火有輕重分別,不該混為一談,同樣的小學生與記者寫錯字也有輕重的分別,可以混為一談嗎?

記者應該對自己的工作負責,不應該寫錯字
學生應該對自己的作業負責,不應該寫錯字

我不過是打個比喻,道理很清楚,是你們一直想找碴罷了!

Jason84953 wrote:
小學生寫錯字天經地義與該被糾正有衝突嗎?

「天經地義」是這樣用的嗎?

「天經地義」帶有「應該」的意思好嗎!

照你的說法,小學生「應該」寫錯字!

所羅門的惡夢666 wrote:
不解釋...(恕刪)


這編報導一定是假的











































台灣記者的智商 絕對不會超過30!

一夜干配燒酒 wrote:
所以 你覺得不低能 不匪夷所思 不錯得離譜
請自便
你開心就好

你搞錯方向了!

幾乎都是其他網友先主動針對我的,你應該請他們自便!

han172189 wrote:
前面說您光說些沒營養的酸話,您還真聽話,一直貼心示範,來證明我所言無誤!

比我家的狗還聽話!



han172189 wrote:
比我家的狗還聽話!...(恕刪)

你家的狗不聽話???
所以跟記者這件事有關嗎?
我講的話營不營養你有吸收了嗎?
所以在你品嘗之後覺得很酸但也很開心不是嗎?
證明您所言無誤不就讓你有個台階下不好嗎?
han哥你還有什麽話想表達的呢?
碎玉軒沈眉莊妳會想嫁胖胖的男生嗎?就像肥肥的蔣大!!

四葉幸運草 wrote:
你家的狗不聽話???...(恕刪)

怎麼忽然認真起來了,好可怕!好不習慣!

那段發言,如果讓你不快,在這裡說聲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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