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政客都喜歡喊人權 偏偏台灣的人權都是犯罪者在使用,而慘遭不幸的受害者卻都被剝奪了人權
真是可悲,政客不知羞恥暢談人權要廢除死刑,但最重的無期徒刑卻又名不其實非無期徒刑,殺了人判無期徒刑卻十幾年就可以出獄,而眾政客與立委諸公們對這種事情視而不見甚或變本加厲,到了選舉時才來拜託惠賜一票 真是可惡到了極點
賠錢.....

死者家屬也說要告死牠 , 會要收錢和解??

我倒是想看看強姦殺人小鬼進去關 , 會被人弄成什麼樣子

筷子塞尿道??
ballcat wrote:
賠錢.....死者家...(恕刪)



用鐵線插進去尿道裡


再把鐵線前端弄個勾


玩他後門...




拉呀拉的...包準他慘叫聲不絕於耳..多動聽呀..


應該讓我當法務部長的


每天照三餐虐殺....給我2個月 肯定讓台灣犯罪率達到全世界最低


我有很多方法可以讓那些畜牲後悔來到這世界上.
看到新聞中死者媽媽哭得傷心,爸爸說得咬牙切齒...

看得很令人痛心...



sundorys wrote:
今天中午看新聞,犯案的人嗆聲,殺人又怎樣,我賠錢就好了
太棒了,這就是台灣,原來殺人賠錢就好,我很納悶,他怎麼會覺得賠錢就好
後來我想通了,因為台灣根本沒在判死刑的,也沒在執行的
所以殺人賠錢就好,good太好了 台灣果然是犯罪者天堂...(恕刪)


對聽到他這樣講超不爽,他賠得起嘛??

乾脆我們也來集資找殺手殺他

jekyll_ho wrote:
這就是自打嘴巴

所以你又知道 這些後來因為出現了新的證據(或者是某些原有的證據被判定無效)

不是因為利用權勢或金錢 去操弄司法所造成的結果?

要討論一件事情 就請正反兩面都要看到

一直只抓著自己相信的事情 那就不需要出來討論

最後一句話原封不動還給你
你也是只抓著自己所相信的事

jekyll_ho wrote:
我可以接受有相當低的誤判率

來換取免於恐懼的自由 以及公平正義

就算被誤判的人是我或是我的至親

怎麼想是你的自由
我無權干涉

你願意犧牲你的家人甚或你自己
我可不願意
你願意接受也許你有天會被冤枉判刑
我可不想!!

jekyll_ho wrote:
那請問你能接受 殺害你的至親的人

透過不斷上訴 操弄司法 獲判無罪後

還可以笑笑的跟你打招呼嗎?
 


所以我在最早開始發言時我就說:

情感面上我贊成死刑
理智面上我不接受
所以如果我的家人是受害者
我大概會自己去宰了那傢伙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
大哥請問 那你支持鞭刑嘛??

這應該也是一個好主意
算我支持吧

110elibom wrote:
你舉這個例子不是自打嘴巴嗎?? 這個雖然一二審被判死刑最後不是又改判無罪?

這個例子是被判死刑的人最後又平反
他幸運的地方是在執行之前就平反了
而不是在被斃了之後真相大白
只換來大家一句:
"可惜無辜死了一個良民........."

至於是不是幻想..........
你認為是就是吧~~~~



nhobkimo wrote:
說冤獄 說原本被判死刑 後來改判無罪的人 是你

該請你自負舉證的責任

都說了死刑三審定讞會纏訟十幾年
你若是不相信
當然要自己去找反證
我沒有義務要教導你

如果是這幾年發生的案件
要證明是冤案
請你十年後再看看有沒有結果出來

skuldly4948 wrote:
說的到容易,這些代價是誰要付阿

當然是整個社會跟國家要付
你不想付?
也行!

那就拒繳稅吧
不過後果自行負責

skuldly4948 wrote:
哈..正好你所說的"奇怪的事" ,正好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建議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那是什麼?
可以吃嗎?

我又不是他們聯盟的人
他們說了什麼
關我什麼事?













落落長的戰了這麼久
實在是很累

想法差異很大的人
原本就難以互相說服對方

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看法
原本最早也沒想說服什麼人
現在將自己的想法再一次說明如下:


理智面上我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人死無法復生
不該讓無辜的好人為了大家想制裁壞人而死

應該提高監禁刑期與假釋門檻
監獄不夠就該蓋
部分惡性重大罪犯應終生監禁並不得假釋

鞭刑可以考慮

強化司法體系
盡量減少冤案的出現





戰得這麼長並不是我的本意
因此回覆完此篇後將不繼續在此討論串中發言

若是想繼續討論死刑存廢意義的
01上有好幾個討論
請各位慢慢看
小弟失陪了
話說某教唆殺人的民代也要"光榮"出獄了

媒體的大肆報導只關心是否變瘦了..西裝做多少錢.

為何坐牢...以後是否會再犯??...似乎沒人關心

有錢就可以殺人....這就是台灣現在的價值觀.
terry666786 wrote:
skuldly4948 wrote:
說的到容易,這些代價是誰要付阿

當然是整個社會跟國家要付
你不想付?
也行!
那就拒繳稅吧
不過後果自行負責...(恕刪)

為何要拒絕繳稅?重點是根本不需要把國家的錢浪費在這些死刑犯上面,
台灣還算人道,至少不是叫死刑犯自己出錢買子彈。

terry666786 wrote: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那是什麼?
可以吃嗎?

我又不是他們聯盟的人
他們說了什麼
關我什麼事?...(恕刪)

哈..雖然他們的理念跟我完全相反;
但人家至少還為了自己認為對的事的在付出實際的行動,怎麼看都比你強多了。

terry666786 wrote:
戰得這麼長並不是我的本意
因此回覆完此篇後將不繼續在此討論串中發言...(恕刪)

哈..道理講不過就趕緊閃人,在01上還真是屢見不鮮。
http://www.flickr.com/photos/skuldly/
gufan wrote:
還是壞人的命比較寶貴,只有他們才配享有人權?受害者及公權力就該成全他們這崇高無上的人權...(恕刪)



我想公權是人付予的,人權還是得仰賴公權來保障,彼此牽制抗衡,社會也在找一個適當的平衡。
這是問題的盲點,沒有人說壞人的命比較寶貴,
只是如果公權變成一個龐大無法控制的怪獸,然後少部份擁有公權力的人們可能是個壞人,
或是部份擁有公權力那天一時心情不好,到時所有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執行公權力的人也是人,是人都有可能犯錯,而保障人權目的就是不要讓掌握公權的人有太多的傲慢,
絕對不是反對對於罪犯的制裁,也從來不是罪犯的保護傘,就此事件沒有"人權團體"會聲援的。

我想說的是,保障人權運動重要的是在監督公權,而死刑的廢除只是終極目標在部份人心中的信仰,
也是世界的趨勢,但並非保護壞人的邪惡集團,
就此版氣氛似乎大部份人都將主張人權精神的人打成罪犯的同路人。
死亡筆記本中,如果夜神月代表公權,他滿足社會大眾對於罪犯處置的期待,他自稱為神可以裁定罪犯的生死,
但事實上在他自認為幫受害者申張正義的同時,他也變成了一個無法控制的加害者,這樣的公權是正義??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
才19歲犯下強姦殺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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