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投機者浪費健保
健保局宣布新規定,即日起,出國未滿六個月又入境的民眾,必須補齊之前未繳納的健保費,
以杜絕沒繳健保費,卻一回國就大肆看病、享用健保資源的不公平情況。
但對於留學生、長期旅居海外的民眾,健保局承保處副理鍾越漪指出,如果是出國六個月以上,
出國之前可以辦理停保,回國後辦復保就可恢復健保身分就醫,期間的健保費不用補繳。
這意思就是你只要出國超過6個月你就可以隨時回來台灣加保健保而且不用補繳之前的保費
那如果出國未滿6個月就發生重大疾病要回台就醫呢?? 只要補繳你之前沒繳的健保費就好 沒有任何罰責
台灣人沒繳還得被罰錢 外國人就只要補繳

再來大家都知道的健保要靠其他的稅金才能撐起來那外國人們有繳到稅金嗎??
海外所得課稅 將踩煞車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政府原擬自99年對海外所得課徵20%最低稅負所得稅的決定,可能踩煞車。財政部長李述德昨(2)日在立法院表示,「依法」海外所得應自99年起課稅,但考慮課稅影響資金回流,海外所得課稅有可能修法續享免稅。
最低稅負原本規定,海外所得應在明(98)年起課稅,必要時可以延後一年至99年,行政院已核定財政部要求延後海外所得課稅的建議。據指出,財政部也向行政院呈報,有鑑於稅改通盤考慮,政策不應出現衝突,國人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的計畫,必要時可以修法排除。
據瞭解,行政院高層與李述德對於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態度都極保留。行政院認為,對海外所得課稅不但涉及課徵技術,也會對資金回流帶來負面影響;不過,也有部分意見認為,政府若不處理海外所得課稅的現實問題,反而會升高資金流向國外,賺取免稅所得的誘因。
行政院甫於9月核定財政部所提延後一年對國人海外所得,課徵20%最低稅負所得稅的建議,立委孫大千認為,政府要在99年對國人的海外所得課徵一筆最低稅負所得稅,「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稅捐機關無法克服海外資料蒐集的困境,對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就會變成「良心稅」,有心誠實繳稅的人,才會據實申報。
李述德認同課徵技術困難的現實問題,確實是海外所得能否成功課稅最大的盲點。李述德說,政府正在從事稅改,包括所得稅制的改革也會把海外所得的課稅議題納入考慮,政府現階段希望吸引國外資金回流,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會不會影響引領資金回流政策,「需要慎重評估」,因此海外所得99年起課稅的政策「仍存有變數」。必要時也不排除考慮修法,將海外所得自最低稅負課稅範圍中刪除。。李述德說,政府現階段希望吸引國外資金回流,對國人海外所得課稅,會不會影響引領資金回流政策,「需要慎重評估」。
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外國人繳稅金到台灣卻能大言不慚的說我繳了健保有任何疾病回台灣看是因該的

而且健保是以所得下去決定你要繳多少但外國人的所得稅不在台灣繳那他們是要繳多少健保費呢??
外國人們可不可以請你們乖乖的當外國人就好 我們台灣人養不起你們阿
錢繳的比我們少享受的福利卻比我們台灣人多 請問我們這些住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民是次等公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