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真的應該廢除

北市議員公布隨扈勤務排行榜:蔡正元 動用兩警保護兩年

〔記者林恕暉、陳曉宜、羅添斌/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周威佑昨晚公布政治人物申請台北市警方保護勤務排行榜,若以保護警力執勤日數排名,立委蔡正元派兩名警力保護兩年最多,立委邱毅派一名員警保護長達四年排名第二,三至五名為立委傅坤萁、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立委高金素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nov/4/today-p4.htm


也難怪這些大官都不怕治安不好,隨便都有警察保護,反正自己安全就夠了。
一根菸 wrote:
北市議員公布隨扈勤務...(恕刪)

唉!!!!!!!!!!!!!
就跟大官的車被偷,馬上就破案一樣嘛
小老百姓的車被偷,還找的回來嗎?
精乘5 wrote:
唉!!!!!!!!!...(恕刪)


胡志強座車被偷音響,兩天內快速破案...

leongt wrote:
胡志強座車被偷音響,...(恕刪)

強哥有拍桌震怒嗎
上天有好生之德,阿彌陀佛、阿門。

不過,請先通過死刑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不得減刑、特赦、大赦,必須強制工作以養活自己(政府不幫他出任何費用,就是要用他賺來的錢把他自己關在牢裡),工作餘款全數補償受害者家屬。
我武維揚 wrote:
不過,請先通過死刑犯終生監禁不得假釋,不得減刑、特赦、大赦,必須強制工作以養活自己(政府不幫他出任何費用,就是要用他賺來的錢把他自己關在牢裡),工作餘款全數補償受害者家屬。

這麼麻煩幹嘛?槍斃不是比較快??
Welcome to Taiwan
不尊重他人生死或權益的 ... 又何來需要去在意他的人權?!

該死之人 就是直接送他上山頭!!

已經有多少案例 都是縱放之後 又再造成其他不可彌補的憾事!!

華楓 wrote:
這麼麻煩幹嘛?槍斃不...(恕刪)


槍斃就救不回來了 = =

想想,要是開立一個犯人工廠,有犯罪的人只給最低工資 (或零工資),但要強迫工作…

並雇用守法的人來當主管 / 看守犯人…

哇~ 真好,為社會提供低價的勞動力(變相的奴隸階級),而且還為守法的人提供了工作機會… 不是雙贏嗎?

好啦,承認只是個人的胡說八道
我武維揚 wrote:
...(恕刪)

唉...
海鳥帶來夢想的力量
我武維揚 wrote:
上天有好生之德,阿彌...(恕刪)



板大~~你會不會想的太單純呀???
就以被害家屬的心理而言,
你難道真的認為放加害者一馬,真的是所謂的好生之德!?
我沒有辦法認同!!
以台灣的環境來講很多加害者假釋出來還不是又再犯??
那被害人永遠不會減少!!
我還是不認為死刑應該廢除!!反而更應嚴格執行!
這樣才不會讓僥倖心理的犯罪者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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