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Gabriel wrote:
別人開110,你就叫別人讓開,說就算開140也要讓,現在自己承認自己在內線也開110,就說守法不丟臉?
你該不會認為高公局所謂留給"有需要的人"是指要留給那些開車130、140或更快的人?
有甚麼不對嗎? 請問打人 請問有是有計算用速度多少的拳頭打人才算嗎??
開110堵塞後車,是佔用 開140堵塞後車難道就不是佔用?守法不丟臉 你覺得有問題嗎?
誠認自己在內線開110 有問題嗎? 

請問你是學了甚麼法術 知道那些開130 140 的人 "沒有需要" ? "沒有緊急事故" ? 教教我阿

我誠心跟你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