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ylvia wrote:衝浪規則,上網...(恕刪) 絕大部分的網友都是針對郭當事人在當時上岸後,因一言不合後糾眾持械毆人的暴力行為不滿,請問您對此位郭當事人的此種暴力行為是贊同還是也認為該為此行為負起該負的法律責任?
tskate329 wrote:又是一些有心人士刻意...(恕刪) 為什麼總要大家去網路看國外搶浪的影片就算國外大家都會因搶浪而發生暴力行為也希望不要把他帶進國內&合理化好的不學 光學壞的該負的法律責任好像還沒結果吧??
tskate329 wrote:又是一些有心人士刻意...(恕刪) 就算對方犯規..把人打到頭破血流..然後廠商取消贊助............事情就到這邊就好........我聽你在瞎扯....公然聚眾打人..還用凶器..你當離天龍國很遠..事情你說了算???就等著看局長信箱..是不是跟布袋一樣大........啃
tskate329 wrote:又是一些有心人士刻意...(恕刪) 想不到率眾毆人這種行為~居然被你們這些護衛軍解釋的跟小學生打架一樣?對方頭骨破裂耶~ 你以為是歐青紅腫而已?這種行為跟流氓有什麼不同?連對方的衝浪板都不放過這是熱愛衝浪的人會做的事情嗎我看他只是想出名想耍帥而已吧不要一直拿外國的規則來套用在台灣~台灣有台灣的環境~不能相比~難道外國沒有槍械管制~台灣就可以當街開槍殺人嗎?這能比?更何況這件事情誰對誰錯還不知道你憑什麼斷定是老外的錯?你在現場?
我只是有點好奇...如果您是被打的那個被圍毆被棍棒齊下打到頭破血流您會選擇原諒與包容??是否已經做錯了而被處罰, 在贊助商的部分看來已經非常明快處置但是法律部分則是要看警察的鑑定以及調查結果不是贊助取消就沒有法律責任的....tskate329 wrote:關於這件事雖然當天並無在場~衝浪圈大家相信都以知道此事!!!!所以亣多人選擇原諒跟包容~不需要無謂的筆戰~話說GUGU是不對~不因該找朋友一起來~不因該使用武器!!!(恕刪)
Merom01 wrote:為什麼總要大家去網路...(恕刪) 同意同意~ 如果我今天是衝浪的人~ 我被搶浪 對方確定是違反規矩 我會很不爽 可能會罵人髒話~但是我不會烙人去把人打個半死~ 然後覺得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