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朱姓員警被持刀遭砍殺 被迫用槍無用槍過當!!(補影片+粉絲團)


wham26 wrote:
比較值得檢討的應該是這段
"兩警見狀連忙逃出林家,各自朝巷內兩頭奔跑"

這是標準程序?或者兩個人一起面對一個人會比較好處理?

檢討??

今天如果兩個人在遇到危及時候,難道還要先討論,要一起往哪邊跑嗎??

別鬧了,好不好........往哪邊跑,是個人當機反應

還是說當初受訓時,有教導說,遇到危急時,一定要往右跑或者是往左跑??

恩,你說的算~~~!!!!

布萊恩3425 wrote:昨天看完家屬的訪問, 我才知道,原來有繳稅就可以襲警!!
我以前都不知道有繳稅可以這麼威風!

那我可以改襲擊"警消"嗎?
消防弟兄的體格看起來不錯~
都已經被人拿刀追殺,加上腳扭傷,兇手已經要砍過來了
開槍自保應該是沒問題吧,犯人命要緊,警察命也要緊阿

如果能避開要害射擊當然最好,但是這麼危及的狀態擊斃犯人也說得過去吧。
他的家人不知道有什麼可以抱怨,拿刀砍警察,我覺得被擊斃只是剛好
說穿了那些家人內心一定很感激
把一顆定時炸彈解除了
只是想說順便凹一凹看能不能凹個國賠

我就想起電影黑金裡面的台詞
:我們的政府很有錢阿
簡直就跟阿拉丁神燈一樣
有許願就有

imhung wrote:
好吧!你有繳錢比較大...(恕刪)


你的論點實在很奇怪...

我繳錢是要警察來保護人民的
如果有一天有人要拿刀殺我..
你記得要來幫我擋喔!

對了!順便告訴你
我家有警眷
我家也有精神病患者
你覺得我是幫谁說話?
現在的社會
死者為大,管你是不是犯罪
那個菜鳥警察大風大浪經歷太少
老鳥是不會開槍的
說句現實的
菜鳥警察:他拿刀要砍我
死者家屬一定會說
幹麻開槍?你要開槍可以打腳、手阿
民意代表:警察執法過當

在台灣當警察,沒事就是平安

d01 wrote:
當拿刀的一方~情緒不...(恕刪)


算警察的...因為還有無良檢察官與恐龍法官,無法判斷是誰殺了警察!
換個標題

持械攻擊各位網友

然後網友將其擊斃

不知道法官會怎樣判

是正當防衛的機會大呢

還是過失殺人防衛過當的機會大


阿公鐵蛋 wrote:
所以我以前在台灣電視上看到的台灣警察示範如何空手奪歹徒手上的刀
都是假的??



你可以去練個一個月的空手奪白刃

你自認完全沒問題後

我再拿一把假刀來砍你看看

看你是要空手奪.....還是選擇跑
換一個情況

那個人持刀械攻擊各位網友

然後你將其擊斃

不知道法官會怎樣判

是正當防衛的機會大呢

還是過失殺人防衛過當的機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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