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maxshadow wrote:
我去過我去過!


抽球射門!

很歡樂接球的人們

那個....實際經驗真的很難想像可以因為這樣受傷...,
完全不採取防禦動作導致受傷,我真的認為個人責任比較大!


這個月剛看完海豚表演

真的很難相信那球的重量和力道可以將人打到見紅

除了版主當時完全沒注意到以外,一定還有極小機率的巧合

當時到底是怎麼發生的?球擊中人體哪個部位?傷口是被怎樣割傷的?真的很好奇

現場應該是有錄影的,因為開場前的節目就是掃描全體觀眾,讓大家在大螢幕上看到自己

或許有錄影可以看事發當時的經過,或是版主是否願意提供受傷的照片舉證,而不是空口說〝頓時額頭鮮血直流〞

版主的敘述真的很難讓人信服遠雄的過失

我們在觀賞時,大家都像電視新聞那樣,舉起雙手準備拍球,動作很一致,代表主持人表演前的宣導很確實

在此祝福版主事件圓滿落幕,希望您能記取教訓,以後能照顧好自己和家人們

朴子 wrote:
我被”遠雄海洋公園”...(恕刪)

朴子兄~~還OK吧~~~祝早日康復~~~~
先求心靈溝通,再求肉體疏通
台灣土牛 wrote:
朴子兄~~還OK吧~~~祝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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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主一個問題

如果一開版直接點明說出 要求賠償的金額以及相關後續

會有這懶人包的誕生嗎?

一整篇除掉 歪樓 國外 文不對題外

裡面有多少 "正面回應"?

質疑聲音 似乎蓋過 聲援

幾個大大提出了質疑 也提出了自我打臉的護貝文

我只是想說 一開始PO 如果誠實的表達事實

閒聊版的大大 沒有這麼冷血 無情 更不會窮追猛打 酸言酸語



發表這一篇的意義也在於 讓爾後要取暖的大大

明白誠實的意義

這不是責任 更不是義務 這是為了能還原整個事件

得到更多的聲援以及支持

在PO 一文一字的同時 就該想到 這是開放式平台 提供眾人瀏覽

一昧的自圓其說 一直陷入鬼打牆的圈圈裡

讓版上大家如何去看待? 一個兩個就算了

不要把整版的大大當傻子 旁觀者 清阿





反斗城事件 + 賓士 R350 天窗 兩文

就在眼前作為一個對比

兩位主角下場為何?

真心告知有心人 : 戲耍鄉民的舉動不可取 除非您自認玩的起

被人肉 或是被提出實質證據出來 被推到檯面上那時

難看的不會是我 也不會是有參與討論的大大


回應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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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多聊幾句 ~

版上大大們 晚安~

我先說我只有看版主的事件敘述.沒看完全部鄉民的回文.
如果依照版主所描述.海洋公園算有做好該做的後續了.但不夠周詳...
一個害遊客意外的賠償跟慰問(以如此程度)就只是退還門票.跟紅包2~3千?連受傷的人要求保全真像的權利都被拒絕?還要自行報警備案?大機構大財團就只想著息事寧人?那些主管也是很不會做人了...
要是我.不但幫受傷的客人買單當日費用.還會自掏腰包慰問.外加送幾張公關票希望你們忘記不愉快.下次再來光臨呢..
至於海豚頂球表演?不能頂向別的地方嗎?一定要頂向觀眾?
因噎廢食.......

打著安全的旗幟綁架園方取消表演

現在的人越來越以自我為中心了

請問您事前知道這項表演危險嗎?

若是知道.那為何還要特地安排假期帶您的寶貝女兒去觀看.甚至還座前排位置

應該連去都不應該去不是嗎?

還是只是因為您被球打中.打到需要縫三針.所以才認為很危險

不過還好您不是公眾人物

否則經此一事.絕對又會立法強制穿帶全身護具才能進場

都帶女兒去收驚了.大大有沒有考慮去拜拜改運.或是買個樂透

阿對了...

以後大大您的寶貝女兒長大千萬千萬不要讓她們自行出門

因為您知道的台灣治安太差.交通太亂.空氣太糟等等之類的......

非要出門就全身護具先穿好.不然到哪去都危險

所以不要出門最安全了對吧

voyeur wrote:
01鄉民果然比較理性...(恕刪)

可是小弟的理性,常常被歸咎成冷血

請問V大,這個症狀有解嗎?

01鄉民 wrote:
可是小弟的理性,常常...(恕刪)


第一次看到有人搶板凳搶的這麼HIGH的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那球明明是軟的,我不懂怎麼會被打到流血,個人認為應該是當時手上或是附近有有人拿相機拍攝,球打到相機在打到人,這球就算近距離打中都不會留血更何況那麼遠

而且主持人會在這段秀之前強調把手舉起來
我發現台灣人很不好的一點
特別是針對服務業,企業為了做好服務在怎樣都要忍氣吞聲,所以大家特別會欺負服務業的人(去酒店的那幾個欺負的特別厲害)

不要添加什麼小孩嚇到,要收驚之類的怪力亂神
還把標題下[我被”遠雄海洋公園”的海豚打傷了﹞
被球打傷跟被海豚打傷是兩回事不要把水攪混了
你說受到驚嚇卻還可以順路去玩其他行程

建議還原現場狀況可以讓企業更有效的改善問題,做好防範,真的不行,那這節目就取消
曾經,我與海豚一起共事數年(目前已離職)
她們每一天都是很盡力的演出呈現給大家
為的就是讓更多人認識他們進而學會愛護她們
樓主大對於您受傷一事小的也感同身受

但是我希望您能把標題改改,海豚是無辜的,你受傷小孩受驚嚇要看醫生要去收驚
那我是不是可以用你的邏輯去推出以下結論
海豚表演秀會打傷人所以大家不敢去看,大家不敢去海洋公園沒生意
海洋公園沒生意,就要裁員,甚至到最後沒錢給動物吃飯,她們就要活活餓死
相比之下你縫的3針就不算甚麼了

至於你說的精神賠償,明明是球打到你卻說海豚把你打傷,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請律師出面代表海豚告你毀謗妨害名譽之類的(去看棒球被全壘打的球打到,標題不就是"我被XX隊的打擊者打傷了")

或許我的文章較為激烈,可先說明一點我已離職純粹是個人意見,請不要之後又加油添醋說海洋公園派人出來寫文章回應,又藉此提高所謂的精神賠償了
樓上的說的非常對. 明明是"球"打到人又不是海豚打到人. 標題這樣寫根本只是模糊焦點.

回到主題前先說好,我沒有看過這個表演但是我相信今天園區有錯. 園區錯在沒有 1)規劃好觀眾席提供給不希望被球打到的遊客 2) 通知所有觀眾就算坐在"安全席",球還是有可能會往那邊飛所以表演時一定要特別專心. 我相信假如版主一開始要求如上, 更多網友會支持板主.

相對的. 版主堅持要園區提供精神賠賞跟補助旅遊的費用.. 我想問版主, 你今天假如在開車到花蓮的路上被車撞, 你會要求對方賠你整趟的旅遊費用嗎?(門票,油錢,旅館,飯錢) 對方根本沒有義務理你畢竟你又沒有受傷到不能行動或工作的地步. 話說回來,假如那天你朋友沒有跟你講六萬塊的金額, 你會要求那麼多嗎? 講到最後都是錢. 版主的解決方式根本對這個表演的安全性或是版主小朋友的驚嚇傷害完全沒有任何幫助.

總而言之今天版主如果第一時間拿到六萬塊的賠賞金, 他還會發表這篇文章來疑質海豚表演的安全性嗎? 不管你是否支持版主, 我想大家都知道答案.






slam19s wrote:
相對的. 版主堅持要園區提供精神賠賞跟補助旅遊的費用.. 我想問版主, 你今天假如在開車到花蓮的路上被車撞, 你會要求對方賠你整趟的旅遊費用嗎?(門票,油錢,旅館,飯錢) 對方根本沒有義務理你畢竟你又沒有受傷到不能行動或工作的地步. 話說回來,假如那天你朋友沒有跟你講六萬塊的金額, 你會要求那麼多嗎? 講到最後都是錢. 版主的解決方式根本對這個表演的安全性或是版主小朋友的驚嚇傷害完全沒有任何幫助.(恕刪)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今天如果開版因為在遠雄受了這樣的傷,以致後面行程大亂無法照常出遊

那麼,他要求遠雄賠償後續行程所預付的訂金等等開銷,我認為十分合情合理

出遊受傷大家都不願意,在遠雄的地盤受傷,遠雄就應該要拿出肩膀來扛下善後責任

不過

開版所受的傷認定算是相當主觀,我們無法界定他是否能夠繼續後面的行程

依此來向遠雄要求賠償後續行程所蒙受之損失,我個人認為尚稱合理

slam19s wrote:
總而言之今天版主如果第一時間拿到六萬塊的賠賞金, 他還會發表這篇文章來疑質海豚表演的安全性嗎? 不管你是否支持版主


關鍵中的關鍵就在這...

slam19s wrote:
回到主題前先說好,我沒有看過這個表演但是我相信今天園區有錯. 園區錯在沒有 1)規劃好觀眾席提供給不希望被球打到的遊客 2) 通知所有觀眾就算坐在"安全席",球還是有可能會往那邊飛所以表演時一定要特別專心. 我相信假如版主一開始要求如上, 更多網友會支持板主.
(恕刪)


相當相當有道理

原PO自己也講明了當時的確沒有專注在整場秀上

這點已經站不住腳了



樓樓上

我想現在只有海豚出面開記者會才能夠解決了
買玩具不幼稚,只是在試著找回一份童年時期心靈無所寄託的安全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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