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oHoney wrote:
我真的看了很多次,植...(恕刪)
你直接說我哪裡依你的論述好啦,怪怪的
而且我哪裡說植物人不是人 ?
前些頁數樓主用痛苦程度來區分可食用對象,
依樓主的概念確實植物人就成了可食用對象了啊,何來不是人之說 ?
我實在看不懂我哪裡引述你的言論,甚至哪裡"問你問題"
我針對親戚有類似經驗的人的植物人病情講解、
還有針對樓主的植物人可食用謬論,沒有一個干你事
更別說"對你的言論做推論"了啦,你是在插什麼花
還公然侮辱、散布謠言勒,法律是給懂的人說的
你不懂的話還是在這部分別發表意見,我都懶得吐嘈你的法律常識了
最後一次麻煩你刪除掉任何詆毀我或我的相關言論低級的文字,
然後請你好好看看我的文字到底是在回應誰,到底是在引述誰
繼續跟不上拍子那我直接黑你了,不知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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