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唬爛至尊 wrote:
你確定這樣講對嗎?什...(恕刪)


您回復的內容對某些人來說太艱深了啦!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佔個位置!

唬爛至尊 wrote:
「上訴」這個程序那裡來


可能是洛城法網影集、或一些法律電影影響吧

因為這些搬上螢幕的法律故事,都是很大的案件
所以我小時候也常被誤導

以為法律案件都可以告來告去
cage9999 wrote:
誣告罪不是告訴乃論

誣告罪要成立,最重要在於所誣告內容係出於虛構。

如果只是誤會,致告訴他人,然後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是起訴後判決無罪確定

告訴人未必成立誣告罪。

按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


我記得是這樣沒錯,但仍有疑問,既然不是告訴乃論而為公訴罪,以下"刑事告訴" "刑事自訴"分別為何?


誣告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被誣告者也是犯罪被害人,可以提出刑事告訴,也可以提出刑事自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資料

公訴罪並不等於非告訴乃論罪
非告訴乃論罪中的被害人仍可請律師提起"自訴"

而告訴乃論罪的被害人
可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提起告訴..檢察官在調查證據之後..
可依職權提起"公訴"

所以非告訴乃論與告訴乃論是訴追條件的不同
公訴與自訴乃是訴追主體的不同
兩者有很大的分別

偽造文書屬非告訴乃論..就算被害人不想追訴..檢察官基於職權仍會起訴
而竊盜罪在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間犯之~才是告訴乃論..
被害人得撤銷訴訟

cage9999 wrote:
我剛剛回覆在(更新在...(恕刪)


這個案件可以從網路上得到的文件
來判斷誣告是否成立
那如果是非網路上的案件呢
需不需要傳訊誣告之被告釐清事件
千年之夢 wrote:
我記得是這樣沒錯,但...(恕刪)


自訴部分,僅能是告訴乃論罪,但不向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
而是自己蒐集犯罪證據,直接向地方法院刑事庭提起這叫做「自訴」
但是自訴為律師強制代理,也就是一定要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
更艱深的可能要請法律系解釋了
不能班門弄斧

小弟比較確定的本案例應該是:

依據01的證據,案件要就是成立,不然就是「不起訴」。
絕對不可能變成【誣告】

除非
一、01會提供假證據,而且有人能證實該證據是假的。

二、原告檢附之文件,跟01網站提供的證據不符,原告的文件經過偽造。

當然我記得SOP是會跟01索取證據
而不是單方面信任原告的證據。
千年之夢 wrote:
公訴罪並不等於非告訴乃論罪...(恕刪)


這樣的說法其實不是很精確!

「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指的是案件的發動權;「公訴」、「自訴」、「告訴」主要是決定訴訟程序上誰做為原告的地位。

推倒胡 wrote:
「告訴乃論」(非告訴乃論)指的是案件的發動權;「公訴」、「自訴」、「告訴」主要是決定訴訟程序上誰做為原告的地位。...(恕刪)


抱歉,更正一下。
刑事案件,應該稱為「告訴人」與「被告」
民事案件,則稱之為「原告」與「被告」

唬爛至尊 wrote:
抱歉,更正一下。刑事...(恕刪)


感謝,吃燒餅也有掉芝麻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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