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jacobs wrote:從頭到尾, 不是樓主...(恕刪) 那你更沒資格來這邊說這種話,從頭到尾只看你冷嘲熱諷的在你眼中警察就是非常好的,不會犯錯的,所以小女生要自認倒楣沒錯,大家都不是當事人,只能憑文章內判斷到底誰對誰錯但是你也沒在現場,卻也一味的偏袒警察那方,認定警方沒錯這樣跟你文中罵的那些發文者不是沒兩樣嗎
一一" 10多年前有因為少年隊 被抓到警局內...不過 也是裝的很乖..因為那時候在撞球間..後來 就跟電視演的一樣父親來警局打小孩給警察看其實 示弱是保護自己的方法..弱者不一定是真的弱者警察..我有親眼看過收錢不過那是我國小的時候在板橋的某電動間高中 有看過是在西門町 攤販合收錢給警察開一張單每個人都會有防備之心但是面對公權力 請不要白目要玩他們要事後 玩 千萬不可以跟他們對幹看多了就知道這麼應對
marcjacobs wrote:警察很有可能會知道她要怎麼辯解, 去想對自己有利的立足點...而她卻不知道警察會怎麼辯解, 她的立足點在哪?(恕刪) 這倒是事實他們如果真的已經打算好要告妨礙公務 一定會想盡辦法挖個洞給你跳 這點不可不防---------------給樓主一個建議先發制人 趕快聲請保留筆錄時的錄音錄影(不知道可以嗎)起碼最少可以還原筆錄的現場要不然 一切的依憑 只有他們寫的筆錄了
lilteyang wrote:marcjacobs...(恕刪) 是呀, 或許不太公平, 但我一開始並不是要上來跟人家吵....我只是提出不同的看法, 但那些支援的人就覺得我是在支援警察....所以我當然要表明自己的立場, 而不是要來韃伐誰
marcjacobs wrote:警察很有可能會知道她要怎麼辯解, 去想對自己有利的立足點...而她卻不知道警察會怎麼辯解, 她的立足點在哪? 呼. 看了那麼久, 總算看到你的重點在那裡...XD這點也是我們擔心的地方, 畢竟, 警察處理過太多事情, 知道怎麼去為自己辯解而一個二十歲還沒出社會的學生, 她那裡懂那麼多就連在警局也是傻傻的聽警察的話, 那裡要簽名, 那裡要蓋章...她那裡知道, 要伸張自己的權力畢竟, 警察一定會說的對他們有利的地方而女孩呢? 她是單獨一個人, 而對方是二個人......在場沒有其他人她說的話, 別人會聽嗎? 還是只當她是小孩子亂說話??
heroo wrote:那你更沒資格來這邊說...(恕刪) 又來一個沒看清楚的人了....再重申一次:我發的文中並沒有說警察很好, 警察沒錯....而是要把事情搞懂, 才懂得怎麼去解決....我相信你也是後來只看了幾篇, 就回文的人吧!冷靜點吧...
小貓二號_05162008 wrote:喵._.這個時候,貓...(恕刪) 呵呵我也很慶幸我麻吉的爸爸也是議員我跟我麻吉也曾被便衣從7-11給帶回警察局原因 是沒帶身分證 跟 拎著2手啤酒後來是分局長 親自開車 送我們回家
朵朵◎愛 wrote:呼. 看了那麼久, ...(恕刪) 總算有人看得懂了, 真開心........這東西很現實, 今天如果上法庭, 一定會變成各說各話警察都很賊, 加上他們有公權力, 很多事情一句執行公務,就很有可能把妳吃的死死了...
weimingyu wrote:說真的這一段 看不出...(恕刪) 說真的我也有點不太懂你的意思?這兩段自白書會看不出執法是否過當?請問所謂的執法過當的界線在哪呢?當然配合警察盤檢是良好市民該做的事,不過對於無法辨識真實身分的警察又該如何是好呢?記得多年前也是有發生過假冒警察的事件,記得有警界人士上新聞解釋如何辨識警徽真假一下要我們配合一下又要我們要有警覺心,卻又要求不能有任何動作,這倒是讓人挺迷惑的對於未知的恐懼讓人會產生莫名的行動當然撇開身分不談,兩個大男人對一位女性有這樣的行為還真讓人不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