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員警當街開槍..這次出人命了...

接受警察臨檢也算是守法的公民應該的義務吧!
那以後警察臨檢不停的話,沒有任何作為的話
難道要警察當作沒看到嗎?繼續臨檢....口中念:下一位!!!
(我們社會不需要這種混蛋摸魚的警察)
我倒希望那些飆仔

以後可以安份一點

基層警察以前吃飆仔的虧太多了吧

其嘛可以讓那些飆仔知道

警察起校也不是好惹@@
有言實行 ~ 好人必備 ~ 獨家珍藏"白金級好人卡"
GG88 wrote:
正解 +1各位看官 ...(恕刪)

老是講警察執法要比例原則
我可沒看過國外警察講什麼比例原則的
就是這種觀念...在台灣想做事難
混日子容易啊...
還有...我不太相信
那警察第一時間就往人身上開槍
最好警察不要管這種人
他們最輕鬆 反正這種人也不會攻擊警察
死的是老百姓 干他屁事
crazydiamondc wrote:
這就跟上面一些大大講得 他又沒犯罪 只是遮牌子而已 怎知道他會犯罪一樣...(恕刪)

遮牌子就是犯法啦...不能攔嗎?
攔了不停...不能追嗎?
追了還不停...不能開槍示警嗎?


警察當然有好有壞...
那些愛A東西 把妹的警察
遇到這情況...你覺得會追嗎?
8成是視若無睹 不相信
去看看另一篇討論新竹飆車族的
警察遇到飆車族反應是什麼
毛毛小熊掌 wrote:
恩...重點是被臨檢...假設一個很特別的情況
假如今天有人因為家人在醫院病急再不快一點到醫院可能就來不及見到最後一面
偏偏又遇到臨檢
於是心一橫...加速通過
但是警察發現了
於是開槍
或許是不小心把人擊斃
請問這位仁兄該不該死??!!
(恕刪)



有夠爛的例子...遇到臨檢心一橫哩..所以大家以後都說家裡有急事..就可以卯起來衝臨檢就對了??

家裡有急事更應該停下來..順便告知警察這各狀況..有很大的機率警車會幫你開道直奔醫院...

衝臨檢?? 你在哪學來的???


老是在喊比例原則..老是在說警察開槍射殺.. 自己還不是預設了警察開槍就有錯的立場..去~~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lapdswat wrote:


不接受臨檢,後果...(恕刪)


喝酒當然不能開車....
撞死人當然要負刑責...

所謂的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不是每一條罪都是死刑....

該不該死`該負什麼代價....
是法院決定的........

LAW IS LAW


原來警察打死人您可以罵半天????

請舉例!!!!!

流程圖很會畫有什麼用??
取一瓢 wrote:
喝酒當然不能開車.....(恕刪)


今天那兩位仁兄選擇了逃避臨檢一途,當然後果自行承擔。

警察有可能會開槍,有可能會追撞,開槍會死人,追撞也會死人,自己摔倒也會死人。

無論怎麼死,都是自找的,說白一點,咎由自取。

自己要讓申訴和上法院的機會喪失,怪誰?

可憐喔!!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lapdswat wrote:


今天那兩位仁兄選...(恕刪)


你還是聽不懂.........
人生有時候的狀況..不是你可預期的....

說你字看不懂..你還不相信...

當事人已死.....
就法律層面..他即使犯了殺人放火...刑的部份即免究...

還需要你在那邊公判喊可憐嗎??

現在要討論的是警方的開槍動機及意圖..............

以優勢警力壓制.以警車衝撞避開火力對峙.
這是員警可議之處..
面對相對弱勢過份硬起來.硬到讓人有傲慢的感覺.
一副老子有槍就得意忘形
遇到強大火力歹徒.又是另一套做法..
需要經過長時間的跟蹤埋伏..然後拂曉攻堅.
為什麼不都用同一套標準...
對著手無寸鐵的小混混..開槍前想一想..是不是該先call警網..
======================================

原來面對小混混就要call警網...

台灣是有幾個小混混,有幾個警網給你call啊?!

遇到強大火力,不是本來就要等他們最累最鬆懈的時候(聽說是AM4:00)

這樣才能以最小的傷亡換到最大的成果....

遇到小混混,不是應該就當場制服他們嗎??

有點搞不懂你要表達的是..?

假如今天同時發現了槍擊要犯跟小混混...

難道還要說 先抓小混混,因為開槍會死人..所以用警網去包..= ="
ryan4825 wrote:
有夠爛的例子...遇...(恕刪)


您沒了解我舉這個例子的真意
我來提示您一下
某位網友有看到重點
就是衝臨檢的理由有千百種
今天這位小弟弟可能是真的不符規定想逃避所以逃逸
也有可能有我說的這種狀況
但是警察是不是可以用開槍來制止這樣的行為呢??
這點才是目前討論的重點
今天是個小混混被打死
大家都喊爽
如果是一個無辜的人
他眼殘沒看到臨檢
警察卻認為他想烙跑
開槍打死
這樣對嗎??
所以還是回到原點
當時的狀況真的需要用到開槍才能制止嗎??
她們的行為造成的危險有必要開槍否則不足以抵抗嗎??
我看來是有疑問的
謝謝
~~安室奈美惠魂~~
我覺得...按照"比例原則"....以後警察還是繼續當米蟲比較合理,領死薪水,管那麼多幹嘛?時間一到就下班了,平安無事就好,不用太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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