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蘋果頭版的54本折價券事件 (276樓有圖有真相)

小弟倒不認為該消費者有任何問題,他也是按照規矩來,他哪點違規了,看不出來,定規則的自己都不遵守自己定的遊戲規則,商譽在哪?消費者權益在哪?重點還有人出來說三倒四,我真的合理的懷疑那些出來罵該消費者的是商家的人!
有本事就抓到對方的漏洞,就像卡神事件的結局!
我是發文的樓主...
萬萬沒想到吃個午餐回來發表一下感想居然會蓋大樓

其實會對該"貴婦"有不良印象
主要是因為我家女王在某銀行信用卡單位工作
經常遇到很多澳洲來的, 不管有理無理就是要凹到底

比如說有一次, 辦了一個用紅利換腳踏車的活動
明明DM上面不管是圖片或是文字, 都沒說是捷安特的車 (紅利商品一般也不會是什麼好貨)
但是配合的廠商不知道為什麼用捷安特的紙箱包裝寄過去 (好吧, 這算是處理上的瑕疵)
如果客人馬上打電話來反映退貨, 相信女王的公司一定會處理
但是該澳洲客人偏偏是騎了三個月之後, 才突然說廣告騙人, 要求退貨....

離題了
雖然我跟很多人一樣, 沒那個閒功夫去研究細節, 都是看新聞報導道聽塗說
但是想當然爾, 阪急百貨這麼大的公司, 推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折價券活動
有可能犯下這麼大的錯, 搞個大漏洞出來嗎?
又, 就算是百貨公司條款沒寫清楚, 不給折那麼多折價券
一般人頂多抱怨個幾句, 不然最多找蘋果投訴吧
"貴婦"那種烙人又當街大小聲的態度, 讓人直覺她就是來找麻煩的

還好276樓有圖有真相
不過也只有01有耐心追這條新聞的人看得到
會去貴婦店裡買東西的還是會買 (誰知道她開的兩家店在哪?)
阪急吃了大虧倒是真的...大家只會記得阪急刁難客戶, 最後還輸給客戶下跪道歉
現在真相出來了
當初報導的記者人呢????
有為自己的作品再做任何更正嗎????
相信他應該知道自己的報導造成了傷害
願意做任何的回應嗎???
Dave5136 wrote:
通常是沒有。但商家發的VIP卡有法律效力,消費者可以主張VIP卡所給的折扣。也就是,只要有標定賣價陳列,就構成要約,顧客要買的話不能拒絕。顧客有VIP卡,即可要求按VIP卡的規定給予折扣,不需要專櫃把VIP價標出。


通常VIP卡後面也會註明使用對象與權利,
以及廠商甚麼狀況可以取消其權益。
想要別人尊重,自己就要自重。
上面樓都已經把這次的限量優惠券照出來了,
人家明明就有限制,
還甚麼要約不要約,真是夠了。

有標示陳列,
跟有標示陳列但沒有標示VIP價錢陳列,是兩件事情,
您確定VIP價錢是要約嗎?
不要避重就輕,要確定法律條文的適用,再來回答。


還有喔,
這個個案中,
她是 標示價 -- VIP價 -- 有條件限制的優惠券

這三種優惠硬要人家買帳,
這種狀況也是要約嗎?
請舉出法律判例,而且要看清楚樓上的有條件優惠券,
再來辯論,道理越辯越明。


真相到底是什麼?
這件事是否是在鑽漏洞?
百貨公司是否因為這件事而賠錢?
消費者是否獲得不當利益?
最後這位消費者不是買了一百多萬的商品嗎?
大家可以好好討論

目前看起來還是百貨公司理虧
畢竟是照著規矩走

PS精品有這麼好轉手嗎?


shadowhhd wrote:
真相到底是什麼?這件...(恕刪)


真相只有一個,

知道的人是一個...........

我對跪婦的印象不好

說那麼多理由做什
奧客就是奧客
那天在新聞挖挖挖看到

鄭弘儀說: GUCCI應該利用這事件登個廣告"你看連下跪都要買" 在附上照片


我想以後店家要發任何折扣單、優惠券 廠商都要附一張除外條款來保護自己了

還要預先請律師研究有無任何漏洞 促銷比訂定買賣契約還累

Dave5136 wrote:
感謝您提供的「真相」。

奇怪的是,這樣百貨公司人員有理虧嗎?為什麼還下跪認錯?


真相是,如果還要亂,就當作看不懂【字】好了。
還法律條文哩,哈哈。

因為人家是正正當當生意人,
得罪不起地頭蛇,
如果你是地頭蛇,
不妨再用同樣的方法去試試那間百貨公司。
那我們台灣就會有為了名牌包,
引起街頭暴動的國際笑話可以看了。
真可悲,
工業發展幾十年,做不出精品讓人家來批貨,
還只有這點格局賺蠅頭小利。
calvinko wrote:
鄭弘儀說: GUCCI應該利用這事件登個廣告"你看連下跪都要買" 在附上照片...(恕刪)


沒錯呀,是我就就會這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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