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來參一腳不過 不知道這有沒有具有法律效益既然在網路上說要給 回了不給 那版主會怎樣呢我對這比較感到興趣那又如果 沒有法律效益 那 版主啟不是 在挖洞給大家跳 浪費01的資源套一句話 [跟你認真 我就輸了]...
看這篇留言,真的蠻有趣的。只要有常在上01的,或是簡單的查到樓主的紀錄。就可以很清楚的知道,這傢伙常發一些幻想文。例如『我是MIT畢業的』『我女友有殺人前科』『我真的好無聊...』台灣人對於眼前訊息,往往都一窩峰往前衝,也不做功課查證。從這篇文章,就可以確定一件事情。『在這邊留言的80%以上的版友,都是詐騙集團的可能顧客。』難怪詐騙集團在台灣這麼風行,不是沒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