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要廢除的話~

那就把這些死刑犯OR終身監禁的罪犯全送去這些"盟主"的家裡供奉就好了

不要關在一般監獄來浪費社會資源

另外監獄也要收伙食費跟住房費還要收服務費才對

犯罪行為入監反而社會大眾要花錢來養他們

這是啥鬼呀~

@@


eriny0464 wrote:
2009-05-13 18:25 by eriny0464


+1 同意
http://www.taedp.org.tw/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請到該網要求他們發表對此事件的看法

科科科一號機 wrote:
才19歲犯下強姦殺人...(恕刪)


幫它開記者會的議員這次還有參選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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