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薰愛被爆變性自清記者會" TVBS記者黃阡瑜 也太沒水準吧~!~

白色之瞳 wrote:
…她沒強迫任何人當她粉絲阿,為什麼要對這些粉絲負責什麼,況且就算是面對粉絲,本來藝人就有權利隱瞞自己的隱私,法律還是民風有規定藝人必須對粉絲坦白自己的一切?...(恕刪)
不要再講「法律」或「權利」了。說謊也是一種言論自由,不一定會違法。現在談的不是法律問題。

這個問題有點像藝人「整容」的問題。當藝人是以「姿色」來吸引粉絲時,他(她)的身材、容貌是不是「做」出來的,對粉絲而言,當然是重要的。如果在這些方面有所隱瞞,也算是一種欺騙,道德上是可議的。是值得公評之事。

白色之瞳 wrote:
…請你不要亂說話,我只說態度最重要,但我沒忽略了真相,真相一樣很重要
不過我認為態度最重要。...(恕刪)
我沒有亂說話,我是說「如果」。好吧,那可不可以說你認為「態度」比「真相」更重要?萬一不能兩全時,寧可堅持態度,放棄真相?

白色之瞳 wrote:
…但假設有一天你成為了名人,你不會跟他們一樣嗎? 對於這點我抱持著懷疑。每個人身處的身份地位都有其難處,何必嚴以律人。
我敢說我一定不會。但如果我答非所問,就必須坦然接受民眾的不爽,不需要粉絲來護駕。
Dave5136 wrote:
不要再講「法律」或「權利」了。說謊也是一種言論自由,不一定會違法。現在談的不是法律問題。

這個問題有點像藝人「整容」的問題。當藝人是以「姿色」來吸引粉絲時,他(她)的身材、容貌是不是「做」出來的,對粉絲而言,當然是重要的。如果在這些方面有所隱瞞,也算是一種欺騙,道德上是可議的。是值得公評之事。


ok,這個可以公評,我沒意見,畢竟一個公眾人物,本來就是無時無刻在受到社會大眾的檢驗,但我可以跟你說,我不會因為小愛隱瞞過去而不爽,因為我能體諒她的心情。 畢竟一個變性人所承受的壓力從小到大,那種辛酸不是當事者很難體會兩三分的。


Dave5136 wrote:
我沒有亂說話,我是說「如果」。好吧,那可不可以說你認為「態度」比「真相」更重要?萬一不能兩全時,寧可堅持態度,放棄真相?


是的。

Dave5136 wrote:
我敢說我一定不會。但如果我答非所問,就必須坦然接受民眾的不爽,不需要粉絲來護駕。


既然你這麼說這麼誠懇,我就相信你,不過,我覺得我看不到你變成名人的一天....
vincespy wrote:
原來這世界還真的一直...(恕刪)


您舉的3個例子還真是挺爛的

誰說老爸死了哭就是傷心?也許是因為遺產分配不均才哭.

買車超出預算是交涉的慣用招數,哪個白痴業務會那樣說話?

朋友之間不能交往嗎?由朋友變情人的很多吧?烈女怕纏夫沒聽過?

可是劉薰愛在記者面前的回答根本是顧左右而言它.

她的表現是把觀眾當天真還是白痴?
白色之瞳 wrote:
ok,這個可以公評,...(恕刪)

希望大大的態度比真相重要,
是只有針對這個事件,
要不然如果大家都這樣看待身邊的事物,
那我們很快就跟大陸,北韓一樣了!!!
火星上的alumi wrote:
希望大大的態度比真相...(恕刪)


一個態度不好的記者,訪問別人大概是整天碰壁吧,連訪問的機會可能都沒有。

你覺得新聞記者為什麼不叫新聞偵探,而叫新聞記者,因為她們最重要的工作是客觀的紀錄眼前所見的到事情,並

把眼前看到的事物用各種方式傳達給社會大眾,而不是挖掘真相,萬一他們所謂的真相不是真相呢? 那不就誤導大

眾了。
Dave5136 wrote:
正是因為法律承認他是...(恕刪)


這倒是我第一聽這麼好笑的說法

「變性」是一種醫療行為,而「人妖」是你們歧視他們所用的通稱,
現在一般媒體大多用「第三性」來稱呼他們,別傻傻的搞不清楚。


就是因為有像你這種人用歧視,好奇的眼光來看待他們,他們才會有「新聞價值」


台灣在民法上能承認實行變性手術的患者的性別,在亞洲國家中可是少數
請你們不要破壞這一點稀少的人權價值。

die666a wrote:
您舉的3個例子還真是...(恕刪)


一定要他說出:
對!我是變性人 我有纜X才算是說清楚嗎?
他就是把觀眾想的太聰明了
就 態度和真相無法兩全 要取捨 我覺得...要看事情性質吧

今天其實Miss劉訪談上的表示內容

會有人相信她是女人 也會有人相信她是變性人
粉絲會有人做出抉擇 不再擁護他(或她??) 或是不予理會

那這件事情的真相... 我覺得不是很重要
這是就"發掘真相"來討論


就態度來說 Miss劉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她也沒受什麼委屈 因為她終究也是沒講嘛~

觀眾可以接受 也可以不接受 但是你是記者 就要中立 不要參雜情緒
你要跟當事人博感情 說妳覺得很累那就算了
只是說很累這種負面的博感情方式 我是沒見過啦..

而且看起來 黃記者似乎是在抱怨

p.s 問不出來新聞還不是寫出來了~
阿喜伍差喔??
Dave5136 wrote:
採訪者專業不專業,可...(恕刪)




哦..謝謝你的提醒,漏了....讓您見笑了,讓我好好修改一下


受訪者於法有權利, 不正面回答 or 拒絶回答記者的問話

採訪者於其專業身份與倫理有義務, 做出符合基於其職務上所需的 '專業行為' ,並以不侵犯它人法益為限




'很累' 的確是沒侵害到任何人的法益啊

所以問題在於職業上的專業與倫理

這不就是大家猛批的原因嗎

要是真的有害到受訪者的法益了,也不用我們鄉民討論了,直接辦理了不是嗎






PK 大對決 榴槤日報
比較表
受訪者 訪問者
法律 ok ok
專業度與倫理 無過失 無過失,有瑕疵
結論
die666a wrote:
買車超出預算是交涉的慣用招數,哪個白痴業務會那樣說話?

朋友之間不能交往嗎?由朋友變情人的很多吧?烈女怕纏夫沒聽過?.(恕刪)


我舉的例子是表示有時當事人並沒直接回答要或不要,但給你的答案是了解中文的人都聽的懂的。
不過看來你應該聽不懂是吧

是阿,那不正面回答問題也是演藝圈慣用招數,第一天當記者???哪個白痴記者會那樣說話??恩~現在就出現了一個。

朋友間是能交往阿,但如果連人家女生拒絕你,都給你台階下了,你還一定非要女生說"不願意",
那倒底誰白癡?
稍微有點腦袋的,都知道劉當天對於她以前是不是男的都已經默認的夠清楚了,才會一直強調她
現在叫劉薰愛,她喜歡她現在這樣子,這對於"她以前是不是男的"哪邊沒給答案??
如果她碰出個"在全民大悶鍋模仿,是個很大的挑戰"之類,巴拉巴拉的答案,那才叫"顧左右而言它"
不是她把觀眾當白癡,是連人家的話都聽不懂得人才叫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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