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類似這種案例.告贏...(恕刪) 你舉的例子,結果如何,你也不確定吧我不知道這些判賠理由,可能確有過失,不過這些請求賠償的人都是能提出醫療費用及其他證明都可以衡量並可以驗證的,頂多摻入因不能工作或回復正常生活的精神賠償而已國外就沒什麼好說了,多數人除了舉美國的例子,其他的國家呢?更何況美國每一件案都比照辦理,沒有敗訴?
水晶骷顱 wrote:樓主一開始就表明不要...(恕刪) 樓主要求不要錢,要改善賣場安全真是好的表現。不過樓主不要錢,不代表廠商不需要賠錢。就算今天樓主真的不需要錢,廠商也沒立場不賠錢。這那有陷樓主於不義?這只是要廠商負起應該負的責任而已。對!樓主一定要堅持改善賣場安全之訴求並且要求合理的賠償金額喔~~
頻送秋波表錯情 wrote:你舉的例子,結果如何...(恕刪) 樓主要求的賠償額,只是合理的2.5萬,也就是你說的一些醫療、精神賠償。如果你看到美國一些誇張的判賠,你就會知道台灣消費者真是處於弱勢的一群。敗訴的一定有,但重點不是勝或敗,而是消費者地位問題。美國一有消費糾紛,一定是以合理客觀的方式去做判決,也並不是任消費者予取予求。反觀,這種樓很多人一開始就指父母有問題,所以可以適度容忍廠商的錯誤,甚至一定要接受廠商的和解模式。這是一種非常消極及奇怪的想法,父母有錯是一回事,廠商有錯又是另一回事。還有人拿一般的賣場跟反斗城比。賣的東西不同,定位也不同。台灣很多消費者真的都被廠商洗腦太久了,政府過度放縱廠商及不注重消費權益也是一個問題。大家可以比較10幾年前跟現在,還好消費者權益慢慢抬頭,政府也不敢再漠視這一塊。再者,為何不跟消費者地位較高的國家學習?而一定要學消費者是更為弱勢的國家?
kevinwu6778 wrote:樓主要求不要錢,要改...(恕刪) 如果真的有機會談到賠償, 我一定會全力要求反斗城改善環境又如果全有賠償金, 我也願意全數損給目前急需資金的消基會讓他們可以繼續不斷的為消費者發聲也請那些認為我只是要錢的那些朋友不必再來說一些什麼"說到要做到"之類話如果我真的全數捐出, 你們願不願意也一起捐出同樣的金額?...不...只要賠償金額一半就好, 給財源短缺的消基會呢?
嗯嗯..小朋友的確很可憐.我看了也心疼但我也想問2件事.1. 父母去了那裡?2. 整件事的責任看了一些人提出的想法. 其實都對, 沒什麼錯的.但實務上是不太同的.賣場的確有義務去確保每個來消費的顧客安全, 否則一但出事, 是要負起相關的費用.但費用的項目有什麼.除了基本的醫療外.大多就是再給個車資及所謂的慰問費等.要再多時.賣場也會讓律師出來的.因為這時是考慮到成本問題.好比, 我要把所有的賣場做整理, 做護套這費用要多少.再拿這和律師費及這事的處理來比一下.要怎麼做就很清楚了哦家長方不是完全沒責任的. 因為小朋友在意外發生的那時, 監護人在那裡?監護人有沒有善盡監護的責任. 如果我是賣場的律師, 我會打幾個事來搞搞.所以基本上..我覺得沒必要走上法院. 只要賣場除了應付費用外. 在合理的範圍內.再補個改善聲明. 我想就ok了.小朋友受傷是個大家都不忍的事實. 賣場的不安全也是個事實.但重要的是父母對於小朋友的看管照顧及對於可能不安全的地方盡到保護的責任.而賣場對於這事除了台灣法律規定的事外, 針對於店內安全要更盡責任, 畢竟沒人想要去一個不安全的地方...其實我看過不少在賣場出事的小朋友. 但很多都是在父母不在的情況之下出現的.也有是在父母覺得"還可以"的情況之下, 讓小朋友去做不安全的事.但說真的. 除非是大白目的賣場, 連安全網都沒有的那種.安全是自己要去負責
只能說很無言.....亥~這就是台灣....很多事情都不是我們小老百姓能改變的....我想今天換成是哪個大官的孫女我想他們就不會是什麼父母親在傍邊什麼鬼理由哩我想更不會是個店長到家裡來拿個三張小朋友想解決才是沒辨法呀 老百姓麻 亥~ 這就是我們的社會
kevinwu6778 wrote:這只是要廠商負起應該負的責任而已。..(恕刪) 那家長該負的責任又是啥咪阿對不起我又說漏嘴了恩家長是沒有錯的千錯萬錯都是賣場的錯恩對啦賣場一定要賠錢,,賠錢,賠錢不滿意金額就上網公告(可是樓主的訴求不就是個.......................................................
水晶骷顱 wrote:那家長該負的責任又是...(恕刪) 你沒說漏嘴,家長本來就有錯啊,不然賠償金額,怎麼會有區區的2.5萬。啊,我說錯了,是天文數字一般的2.5萬,難怪樓主會被別人說歛財。咦,你怎麼又說家長沒錯,又全都是賣場的錯了?這樣不對耶,本來家長就有責任,你要幫樓主的話,也要理性客觀。不能一昧的說樓主沒錯啊,這樣會被別人攻擊的。對,你下面這句就對了,賣場一定要賠錢,如果不賠合理的2.5萬,一定要上網公告。啊,我又說錯了,是天文數字2.5萬。